財政為突發(fā)事件埋單義不容辭
www.fjnet.cn?2011-12-21 15:16? 黃國勝?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終于拔出蘿卜帶出泥來。一個縣級住建局副局長,按照道理來說只是一個小小的副科級干部,何以就能呼風(fēng)喚雨。據(jù)媒體報道,李富得醉駕逃逸,后經(jīng)抽血檢測,血酒精濃度為197 .94m g/dl,而警方居然沒有對李富得采取任何措施。時隔50天之后,經(jīng)媒體披露此事,李富得才被刑事拘留,接著被免去臨桂縣住建局副局長職務(wù)。這里面當(dāng)?shù)毓膊块T應(yīng)該承什么樣的責(zé)任?相關(guān)人員是否會受到問責(zé)處理呢? 直到今年1月30日,李富得與傷者家屬才達成民事賠償協(xié)議,雙方約定李富得一次性賠償146萬元,傷者家屬永不追究。3月15日,臨桂縣法院判決,李富得犯交通肇事罪,免予刑事處罰。是否量刑太輕了呢?如果沒有政府的代為賠償,李副局長大人是否會免予刑事處罰呢? 這事故一系列的處理軌跡,不能不能人懷疑一個副科級的干部能有這樣大的能量,后面是否會有更大的力量支撐其中呢? 此事經(jīng)過媒體的再次曝光,看來離落幕還有一定的距離,我們在置疑政府用納稅人的錢替屬下為傷者買單的時候,又在為臨桂縣的全體人民在高興,有了政府為官員埋單的先例,民眾們又何愁之有呢?官員是政府的直接下屬,而臨桂縣的人民更是政府的衣食父母,以后衣食父母們有了什么樣的困難,想必臨桂縣的政府更會挖空心思地全力相助。 |
- 責(zé)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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