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有獎”無關道德關乎社會實踐
www.fjnet.cn?2012-02-13 17:23? 魯開盛?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在廣州,拾金不昧或將有實質獎勵!正向社會征求意見的《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guī)定》提出:對無主的拾獲財物,在拍賣后將拍賣款的10%獎勵給拾遺者;對有主失物,失主領回時,可自愿按遺失物價值10%的金額獎勵拾金不昧者。(2月12日《羊城晚報》) 拾金不昧當然是一種傳統美德,但在市場經濟條件的當下,一味地要求公眾拾金不昧也確實不現實。我認為,地方法規(guī)確定拾金不昧有獎與道德范疇倡導的拾金不昧并不沖突。拾金不昧有獎與拾金不昧不是你死我活的敵對關系,而是更加務實開放的伙伴關系。 “拾金不昧有獎”無關道德卻關乎社會實踐。社會應鼓勵拾遺者將拾獲物品交給招領機構,這樣失主丟失的東西才能有處可尋??墒窃趺垂膭钅兀靠梢韵胂?,搭著時間、金錢去送一趟拾得物有多少人會去做呢?不排除有道德圣人的存在,但蕓蕓眾生離道德金字塔的頂端還有一大段距離。道德說教雖不是絕對不起作用,但至少說效果甚微。 現在人們對社會重獎見義勇為已經不再爭論。我們常說“莫讓英雄流血又流淚”,那么試問:撿到貴重物品交到公安機關算不算一種見義勇為行為?我們不妨捫心自問:要妥善保管物品,還要打電話找尋失主或將拾物交到公安機關,拾得人耗費了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在時間就是金錢的今天,主張“拾金不昧有獎”并不過分吧? 道德有用,還要法律做什么?有人認為,“當拾金不昧需要有償的時候,它就標志著,道德正在淪陷。拾金不昧接受酬謝也有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一種獲利手段?!蔽艺J為,這種觀點純屬杞人憂天。道德從來就不是社會的底線,法律才是。至于“可能會被不法分子利用”的臆想更是誅心之論了:如果是不法分子,他還有必要去領這個“拾金不昧獎”嗎?10%難道比100%更有誘惑力嗎? 旗幟鮮明地支持將“拾金不昧有獎”寫進地方法規(guī)。話說回來,“拾金不昧有獎”也并非廣州首創(chuàng),“拾金不昧獎10%”其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地方“實施細則”?!段餀喾ā返谝话僖皇l規(guī)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顯而易見,失主向拾金不昧者支付費用是法定的。只不過,《物權法》沒有明確此“必要費用”的比例,而《廣州市拾遺物品管理規(guī)定》將這個“必要費用”具化為“10%”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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