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貪官的減刑假釋尤需公開審理
www.fjnet.cn?2012-04-16 07:56? 殷國安?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4月12日至13日,河南省高院、省檢察院、省監(jiān)獄管理局、省看守所共同在新鄉(xiāng)舉辦了全省減刑、假釋工作培訓班。會議透露,減刑、假釋工作將于今年7月1日起實施新規(guī),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六類案件必須公開審理。(4月14日新華網(wǎng)) 對減刑、假釋案件依法實行開庭審理,可避免群眾對減刑、假釋審理工作“暗箱操作”的懷疑,也可以使法院聽取多方面的意見,增強司法公信力,確保減刑、假釋案件的公正。 由于目前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要求所有減刑、假釋案件一律開庭審理不切實際,因此法院規(guī)定選取了六類案件開庭審理。不過,我認為,對于所有貪官的減刑假釋案件,尤其需要公開審理。 當前,除了個別特殊的情況,貪官不判死刑已經(jīng)成為基本的事實,這已經(jīng)讓公眾很是不滿,于是他們強烈要求,在貪官免死之后,能夠延長有期徒刑期限,同時實行對貪官限制減刑。但是,貪污受賄罪未被納入刑法修正案(八)限制減刑范圍。如果對貪官的減刑、假釋案件又不能實行公開審理,則貪官利用其特別強大的關系、金錢,完全可以通過暗箱操作,順利實行減刑假釋。于是貪官不僅免死,而且可以減刑,實際上連監(jiān)獄都不要坐了。 這樣的事實確實存在。有資料說,全國目前在押犯每年有二至三成可獲減刑,但同為在押的貪腐高官獲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yī)的人數(shù)要大大高于該比例。全國判刑的省部級官員共計100多人,除了個別判處死刑者外,服刑者大多數(shù)都獲得了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yī)。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曾指出,要“防止出現(xiàn)對原是領導干部罪犯減刑幅度偏大、減刑偏快問題”。檢察院及律師界認為,好不容易判了重刑的貪官,卻接二連三地減刑、出獄,讓反腐敗斗爭的公信力大大下降。事實上,對貪官的減刑、假釋公開庭審,并不存在任何操作上的困難,卻可能抵制司法腐敗,加大反腐力度,我們何樂不為?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4-16]美國為什么不容忍賠錢減刑
- [ 06-30]警惕“調(diào)解優(yōu)先”成“賠錢減刑”
- [ 02-11]賠錢減刑
- [ 02-11]別誤讀賠錢減刑的“錢”與“刑”
- [ 02-11]如何消除對賠錢減刑的顧慮
- [ 02-11]賠錢減刑更需修復公共權利剝奪感
- [ 02-11]對“賠錢減刑”的擔憂并非全是誤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