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黃金律”披到個稅起征點上,如何?
www.fjnet.cn?2012-11-28 09:53? 柏文學?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在接受中國網財經頻道記者專訪時表示,“將個稅定義為大眾稅還是富人稅很重要,我主張按大眾稅比較好?,F在的3500元的起征點比較好,對于中部地區(qū)20幾個省來說,這個點已經不低了?!痹谒磥?,如果從北上廣三地來看,個稅起征點上調還有合理性;但是要是把1萬元的起征點放到甘肅、貴州、四川來看,目前3500元的起征點已經足夠高了。(中國網) 關于個稅起征點,最近又成為圈內坊間熱門話題。多年來,五花八門的觀點基本分為兩類,一類是財政部官員、財政部研究機構人員以及低收入者,多認為個稅起征點不低了,另一類是其他專家以及中高收入者,多認為個稅起征點還是嫌低的。屁股決定腦袋,利益決定立場,這都很正常。但是必須承認兩個事實,一個是設計個稅的初衷是調節(jié)窮富差別、促進社會公平的,實踐狀況是抓住了工薪階層,遺漏了隱蔽的高收入者,導致“劫貧濟富”,違背了開征個稅的目的。另一個事實是,我國經濟發(fā)展較快,物價上漲較快,百姓收入也提高不少,而個稅起征點的修改總是大大滯后,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抑制了百姓的合理消費。 解決第一個問題,需要稅收設計和征收部門給力,盡快與國際成功經驗接軌,按照家庭為單位征收個稅,并且按年度征收,這叫回歸個稅本質。對此,有關部門強調操作困難、信息不夠、工作量大、目前實施不現實等等。有識之士認為,這不是與時俱進,而是在回避困難。想起習近平最近講話提到的四大考驗和四大危險:執(zhí)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huán)境考驗;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和消極腐敗的危險。有關部門不妨對照一下,不思改革,不求進取,畏苦懼難,是不是經得起“執(zhí)政考驗”,是不是處于四種危險的狀態(tài)。 解決第二個問題,筆者認為,個稅起征點應當每年都修改。中央承諾帶領全國人民奔全面小康,人均收入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那么平均每年人均收入要增長7%。如果這個希望不落空,那么個稅起征點也該每年跟進。再也不能像前幾次那樣嚴重滯后,給民生大事造成消極后果。第一次起征點定為800元是恰當的,后三次分別調整到1600元、2000元、3500元,都是在大眾輿情的追逼下修改的,沒有哪一次是主動、及時修改的。造成如此被動的原因,除了主觀上重視程度不夠外,客觀上存在立法設計弊端。在個稅法中具體規(guī)定起征點的數字,必定難以跟上飛速發(fā)展的社會經濟狀況。因為法律條文應當相對穩(wěn)定,修改法律成本比較高昂,修法不能過分頻繁。 為了解決這個矛盾,筆者建議,不必在個稅法中定死起征點數字,而是給出計算公式。根據上年各省市自治區(qū)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須在本年度1月份統(tǒng)計出來并公布,設為X),根據公式給出該省市自治區(qū)本年度的個稅起征點;從2月份開始按新的起征點計算征收個稅,1月份按照上年度起征點征收。譬如,東部發(fā)達地區(qū)本年度個稅起征點(設為Y)公式,不妨為:Y=INT(1.618*X/100)*100,即上年度本地區(qū)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1.618,除以100,取整,乘以100。假設上年度東部地區(qū)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12元,計算結果為5800元。中西部欠發(fā)達地區(qū)本年度個稅起征點公式,不妨為:Y=INT(1.864*X/100)*100,其中1.864=1.618+(0.618-(1-0.618))。假設上年度中西部地區(qū)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612元,計算結果為6700元。這樣的方法,還可以避免人為因素、爭論不休、難以定案。 權數1.618來自黃金分割,又稱黃金律,是指事物各部分間一定的數學比例關系,即將整體一分為二,較大部分與較小部分之比等于整體與較大部分之比,其比值為1∶0.618或1.618∶1,即長度為全長的0.618。0.618被公認為最具有審美意義的比例數字。上述比例是最能引起人的美感的比例,因此被稱為黃金分割。數學家華羅庚為老百姓所熟悉,是因為他在我國工農業(yè)生產實踐中廣泛且成功運用了優(yōu)選法。優(yōu)選法就是黃金分割法或0.618法。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數學家系統(tǒng)研究了黃金分割,后被寫進《幾何原本》。人體美學、建筑美學、植物生長、科學實驗、股票買賣、生活細節(jié),黃金分割無處不美,無處不在。例如為什么室溫25度體感最舒暢,因為那是體溫37度的黃金分割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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