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坂田200臺公務車被棄置小區(qū)兩個月,長期棄置導致灰塵覆蓋、輪胎凹陷,曾經風光的公務車如今卻成僵尸車,讓市民反映此舉造成新的浪費,也對周邊居民停車造成妨礙。而這批看似數量龐大的車輛,還只是深圳市眾多封存待售公車的冰山一角(南方都市報10月30日報道)。 其實何止是深圳,自中央啟動全面車改以來,全國各地的“閑置”公車匯總起來,數量恐怕堪稱巨大。限于中央嚴令,各地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超標公車,必然面臨被閑置的命運。然而,如果“閑置”公車處理依舊處于各自為政的狀態(tài)中,就很容易滋生出諸多問題。 公車長期“閑置”,必然會帶來國有資產的無端浪費甚至流失。更需要警惕的是,某些公車“閑置”的背后,或許是部分公車使用者在伺機而擇,等待整頓風頭過后,再讓車輪子滾動起來,這是不可不防的潛在問題。畢竟,公車“閑置”目前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公眾對于各級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究竟擁有多少公車,其中又有多大比例屬于“超標”公車,以及這部分“超標”公車的現存狀況幾乎一無所知。缺乏足夠的外在監(jiān)督,相對封閉的公車“閑置”狀況就很容易出現執(zhí)行走形。 因此,“閑置”公車處理應走向規(guī)范化。這首先需要各地政府匯總公車數量,摸底現有超標及閑置公車情況,一一向外公布。這是確保公眾了解公車改革進行時的第一步,公眾只有享有充分的知情權,才能對各地公車改革的進程、存在的問題作出評判,并且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以供官方在公車改革中隨時進行完善和調整。 而對于“閑置”公車該怎么辦?地方政府更是要出臺一整套相關處理辦法,包括處理流程、時限,建立統(tǒng)一的改革時間表,各個層級的執(zhí)行機構按此推動車改。正如報道中深圳其實已經開始對“閑置”公車進行處理,但由于并沒有對外進行公布,造成公眾的“誤解”。而交由各個區(qū)自行處理,又可能產生進度不一、部分公車長期閑置的結果。 在公車拍賣環(huán)節(jié),也必須做到拍賣過程透明化,面向公眾開放,并為此建立反饋機制,一旦存在公眾質疑、投訴需第一時間予以處理回應,避免之前某些地方公車拍賣密不透風、甚至出現“自己人買自家車”貓膩之嫌的風險。 “閑置”公車處理的規(guī)范化,其實總結起來就是三點,對超標公車的管理集中一盤棋,而不是任由各地自行發(fā)揮,造成拍賣過程和時限的彈性過大,以及公車長期閑置帶來的不良影響。在公車改革過程中設立必要的糾錯機制,對于因管理不善造成類似于公車長期閑置等問題,盡快予以矯正。公車數量、超標處理過程和結果的全程陽光化,一方面消除因為信息壁壘造成的不必要誤會,另一方面也受虛心接受異體監(jiān)督,讓車改進程和效果都能獲得更多的民意支持。 公車改革紛繁復雜,尤其是直面“自己革自己的命”這道最大的坎,更加需要獲得外力,包括外在的支持動力以及倒逼改革加速的強大壓力,因此公車改革的一舉一動都要接受民意檢驗,“閑置”公車能否更好地予以處理,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車改的公平與效率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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