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校園暴力在多地上演。浙江省慶元初中幾名學生將一名小學一年級小孩關在黑屋子里暴力毆打,并用香煙頭燙傷小孩;江西永新女初中生打架視頻網絡曝光,視頻中一女生被逼下跪,并被扇17次耳光。(6月25日《廣州日報》)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希望,社會的未來。他們正在經歷一段最美好的青春時光,有足夠多的時間享受純真和快樂。然而,近來出現的“校園暴力”事件讓原本純凈的校園披上了難看的外衣,讓未成年孩子們的心靈蒙上了黑暗的陰影。無論是老師們“恨鐵不成鋼”的粗魯言行,還是學生們之間“看似玩笑”的打鬧,都漸漸變了味道,在大家宣泄自己情緒的同時,一個個事件也都升級成了“校園暴力”。這難道是美好的青春應該存在的記憶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我們有和諧校園的夢想。面對“校園暴力”,或許我們應該從法律和自身的勇氣兩方面來解決。 首先,我國針對“校園暴力”的法律尚不完善,這讓很多未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對于自己一時沖動而造成的惡果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來承擔。并且,因為“校園暴力”所涉及的大多是未成年的學生們,出于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法律在這方面也并沒有十分嚴苛的懲罰措施。所以,健全相關的法律是有效避免“校園暴力”事件的一個良方。它是對當事人和局外人做到事前保護、事后懲戒的最好方式。 再者,法律也許是無情的,但是人心卻可以是溫情的。對于“校園暴力”的慘痛教訓,周圍人對事件的態(tài)度也可以起到制止和遏制的作用,甚至有時比法律的追責顯得更加有效果。所以說,當我們再次面對這樣的事件時,不要再做“沉默的大多數”,而應該勇敢地上前去制止,或打電話報警,并對施暴者進行勸阻,對弱者予以撫慰。 法律是理性的“冷處理”,周圍人的態(tài)度是感性的“動之以情”,因此,這二者相結合的解決之道是化解“校園暴力”的良方。在法律的保障下,讓我們不再淪為冷漠的看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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