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改委近日發(fā)布通知,從今年1月起放開高鐵動車票價,改由鐵路總公司自行定價。據(jù)悉,目前還沒有針對線路價格調(diào)整的具體計劃,最終將由鐵路總公司統(tǒng)一安排。(2月21日《新京報》) 放開高鐵票價,不僅有正當理由,而且是大勢所趨。航空、公路、水運的票價多年前就已放開,鐵路客運仍由政府定價,不利于市場競爭。放開高鐵票價具有多種好處,應該贏得一定的掌聲。且有漲有跌是市場規(guī)律,放開價格并不等于單向漲價,也會有線路通過降價來吸引旅客。然而,在當前的背景下,若不做好事先防范,可能出現(xiàn)只漲不跌的現(xiàn)象,甚至引發(fā)一波漲價潮。 其一,多年來鐵路系統(tǒng)一直喊虧,有扭虧為盈的漲價沖動。其二,市場價值是否合理,主要依靠有效的競爭,旅客想“用腳投票”也別無二家,市場力量就無法遏制過度漲價或單邊漲價。其三,鐵路不僅有盈利性,還有公益性,且關系到的是基本民生,影響到每個家庭,若任意定價,其公益性會受損。 因此,放開高鐵票價本是好事,但放開后如果不加強價格監(jiān)督,導致“漲聲一片”,就可能變成壞事。放開不是放任,不過是由過去的政府定價,變成了政府監(jiān)督定價而已。且與直接定價相比,監(jiān)督定價的難度和工作量,無疑都要大得多,放開定價不是甩掉包袱,而是背起了一個更加沉重的包袱。 一方面,價格的變動需要有民眾信服的理由。相信放開定價后,鐵總不難找到漲價的理由,譬如運營成本高、債務或虧損需要消化等。但是否漲價和如何漲價,不能由鐵總一家說了算,必須以準確的成本核算作為漲價的理由和標準,而債務和虧損如何消化,也應有長遠戰(zhàn)略,不能集中于一個較短的時期內(nèi),讓旅客為鐵總的巨額債務買單。 另一方面,一切漲價都得經(jīng)過法定的程序,進行充分的討論和博弈??梢韵胂?,將來在漲價之前,聽證會等程序不會少。須建立起科學合理的票價浮動機制,盡量減少漲價的隨意性,方能打消公眾的顧慮。(羅志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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