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海關集體淪陷,一方面暴露了這些海關人員腐敗行為的泛濫與囂張,其內外勾結的腐敗鏈條也日益緊湊與隱秘;另一方面,也驗證了監(jiān)管查處的難度。】
據(jù)新華社報道,年初一場突擊行動,辦案人員在深圳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辦公室當場查獲賄金108萬元,多個信封注明分賬“清單”。走私分子當街裝車,旁若無人,在沙頭角中英街已成“公開的秘密”;部分關員明碼標價,放縱走私,“守門人”淪落為“放水人”,深圳海關監(jiān)察部門卻表示“毫不知情”。
深圳沙頭角海關明碼標價、坐地分贓的事情曝光之后,監(jiān)管部門的表情顯得生動而耐人尋味,先是對關員參與走私“毫不知情”,直至旅檢四科被一窩端后才“恍然大悟”。而無論是“毫不知情”,還是“恍然大悟”,均表露出一派滿臉無辜、甚或天真未鑿之萌態(tài),果真如此嗎?
旅檢四科集體淪陷,并非臨時起意,而是有著“周密”設計、“科學”管理乃至“嚴明”紀律的。從報道中可知,他們不僅明碼標價,收取統(tǒng)一的“好處費”,還明確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分工負責,并將工作人員與走私分子分組管理,一一對應,以避免利益沖突。而“走私清單”乃至“定期結賬”制度的建立,也規(guī)范了雙方的“權責”,有板有眼。
將原本應該施之于正道的管理智慧,用于納賄貪腐,一方面暴露了這些海關人員腐敗行為的泛濫與囂張,其內外勾結的腐敗鏈條也日益緊湊與隱秘;另一方面,也驗證了監(jiān)管查處的難度。在一組相對閉合的腐敗合作關系中,監(jiān)管部門的“后知后覺”并非特例。
不過,盡管如此,也并不意味著監(jiān)管就可以“毫不知情”,至于“恍然大悟”云云,更不免是個笑話。
沙頭角海關旅檢四科的集體貪腐再嚴密、再隱蔽,也不過是在其內部以及與走私分子之間存在的默契,不可能完全遮蔽社會公眾的觀感。小轎車也好、商務車也罷,也不可能做到隱而不彰。這一點,從走私分子當街高調裝車的張揚即可見一斑。事實上,沙頭角走私之猖獗,使得當?shù)厣鐓^(qū)居民“看不過去”,不斷反映,而舉報往往石沉大海。不知道監(jiān)管部門有沒有接到舉報,又是如何處置的?
再說了,集體貪腐即便分工再明確、管理再“科學”,依然是建立在利益之上松散、暫時的聚合,稍有風吹草動,抑或出現(xiàn)分贓不均、權屬不清等情形,立馬就會支離破碎,不可能長期鐵板一塊,更不可能真正成為一個嚴密的小圈子。作為系統(tǒng)內部的監(jiān)管機構,不大可能聽不到一點風聲、“毫不知情”。
其實,監(jiān)管部門的“毫不知情”很可能屬于一種“選擇性失聰”,即不去知情、不愿知情,或者不能知情。新華社的報道稱,很多民眾“舉報往往石沉大海,舉報電話則成通風報信工具”。那么,有必要追問一下,究竟是誰在不聞不問,又是誰在“通風報信”?繼旅檢四科集體淪陷之后,會不會存在監(jiān)管部門的失職、瀆職乃至違法違規(guī)情形?
另據(jù)報道,受賄35萬元的沙頭角海關原關長吳文奎,即收受了旅檢四科負責人鄭某某的21萬元賄賂。這樣冰冷的事實一再提醒人們,海關窩案暴露出來的失序有多嚴重,則監(jiān)管可能存在的失序就有多嚴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