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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一度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工作已于1月1日啟動,這是自2014年6月兩院院士大會修訂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選,因此具有風向標意義。

作為當今世界各國普遍實行的一項科研評價制度,我國的院士制度在推動科技界出思想、出謀略、出成果、出人才等方面發(fā)揮了重大作用。但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比如院士遴選受非學術因素干擾過多,有的地方和部門讓院士稱號承載了一些非學術的、帶有明顯功利性的負擔,有的地方把有多少院士當作政績,有些院士“拉票造假”“勸而不退”。如此種種,不僅背離了院士制度的本義,也讓院士的榮譽蒙上了灰塵。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革院士制度,主要就是要突出學術導向,減少不必要的干預,改進和完善院士遴選機制、學科布局、年齡結構、兼職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而在剛剛過去的2014年,兩院舉行了同為兩年一度的院士大會,分別通過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和《中國工程院章程》,對院士增選、退出等問題都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并且“不約而同”地將“嚴把入口關、能進也能出”作為改革重點。院士章程堪稱院士制度的基石,代表了院士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其出臺標志著新一輪院士制度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院士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去行政化、去利益化,這在新公布的院士增選實施辦法中已經(jīng)有所體現(xiàn)。根據(jù)辦法規(guī)定,今年只有院士推薦和有關學術團體推薦兩種渠道,取消了國務院各部門、各省區(qū)市和解放軍總政治部等推薦途徑,這就減少了行政干預候選人推薦工作的可能性。“官員院士”一直以來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每次增選都有一些占有行政資源的官員出現(xiàn)在院士候選人名單中。今年院士增選則提出,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此外,還首次對“賄選”行為作出明確規(guī)定,并增加了全體院士終選投票環(huán)節(jié)。這一切的目的都是為了排除非學術化因素的干擾,讓院士稱號真正回歸學術和榮譽。

但必須強調的是,當前的院士制度改革仍停留在制度設計層面,能不能取得最后成功,說到底還要看落實得怎樣。因此,能否打破“紙上一套、落實另一套”的魔咒,是院士制度改革成敗的關鍵所在。這一點對于所有的改革同樣適用,也是中央反復強調“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的原因所在。今年的院士增選工作,稱得上是院士制度改革從“設計層面”走向“實踐層面”的第一步,關系到社會各界對這項改革的評價,關系到院士制度改革能否深入進行下去。其風向標意義正是基于此,透過這次增選,公眾可以初步判斷出這場院士制度改革之風是否真正刮起來,又朝哪個方向刮去。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和院士制度改革類似,許多改革項目都面臨著從制度設計到具體落實的真正檢驗,比如公車制度改革、戶籍制度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考試招生制度改革?,F(xiàn)在,全面深化改革已經(jīng)真正走到了風口,迫切需要全國上下齊心協(xié)力,勇敢亮劍,真抓實干,從而讓這場改革之風迅猛地刮起來。這應該是關鍵之年的“關鍵”所在。

自2014年6月兩院院士大會修訂章程后,今年年初啟動的院士增選有了新變化。去年12月底,兩院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選實施辦法或細則,其中,“處級以上干部不得成為候選人”的新規(guī)吸引了人們的注意。這項規(guī)定的具體表述是: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候選人(軍隊系統(tǒng)參照執(zhí)行)。過去那種“仕而優(yōu)則學”、機關領導利用手中職權優(yōu)先評上院士的現(xiàn)象,有望得到遏制。

“官員院士”現(xiàn)象,是學術圈官本位思維泛濫的有力證據(jù)。有媒體曾研究2009年院士增選名單發(fā)現(xiàn),當年中科院新增的35名院士中,8成是高?;蜓芯繖C構的現(xiàn)任官員;中國工程院新增的48名院士中,超過85%是現(xiàn)任官員。而工程院設立的工程管理學部,更為官員評選院士大開方便之門,衛(wèi)生部原副部長王隴德、國家林業(yè)局原副局長李育材等人進入當時的候選人名單,一度展示出明顯的院士“高官化”趨勢。

本來,院士不過是一個榮譽身份,只要學術成就達到了相應標準,應該誰都有資格參與評選。換言之,院士評選理應是“去身份化”的。然而,隨著各地不斷加大科研投入,重視科技人才,院士身份具有了越來越高的附加值。評上院士,房子、車子和票子也就隨之而來。兩院院士身份不僅僅是一項榮譽,更是學術地位高和科研資源雄厚的象征,這在國內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除了將院士身份脫離利益鏈條,作為院士制度改革的長遠目標,限制院士評選的身份資格,在短期內的確是純凈院士隊伍的有效方法。

過去成功選上的“官員院士”,或者進入候選人名單的官員,有不少人的科研能力屢遭公眾質疑。不可否認,一些“官員院士”屬于官員隊伍中的“技術型官員”,或多或少有些科研工作經(jīng)歷,并且有一些科研成果發(fā)表。但是,“有科研成果的官員”和“有杰出科研成果的科學家”,畢竟是兩種不同的人。更何況,從院士制度設立的初衷看,它最重要的一項意義是鼓勵科研,“官員院士”早就脫離了科研一線,他們的職業(yè)是政治家而不是科學家,應以政治成就作為職業(yè)追求,為什么要把學術圈的水給攪渾?

官員有了院士身份,在政治上有微妙的好處,這也是可以預見的。當時鐵道部原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落馬后,庭審時披露他花費2300萬來評院士,最終僅以一票之差落選。腐敗官員花那么多錢(當然也是貪來的)來評院士,恐怕就不是為了爭什么科研資金,也不是為了爭取一般院士享受的福利與補貼——這筆買賣的預期收益,很可能是為了讓自己撈到更多的政治資本,進而在職位升遷、業(yè)務管理方面獲得更多機會。對于這種依賴權力追求院士頭銜,又打算拿到院士后權力“更上一層樓”的官員,當然應該將之拒于兩院大門之外。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新規(guī)的一個限制詞,即不能作為候選人的處級領導干部是在“黨政機關”工作的。從字面上理解,高校等科研機構和其他事業(yè)單位中擔任行政職務、具備行政級別的“官員”,不在這條規(guī)定的約束之列。其實,這也是考慮到了我國科研格局的現(xiàn)實——除了上面說的“仕而優(yōu)則學”,當官的人想著法子獲得學術頭銜,“學而優(yōu)則仕”則是更為普遍的現(xiàn)象。不少擁有貨真價實科研成就的科學家,都當著所在單位的領導職務。就算是官味沒那么重的高校院系主任,放在副部級的大學里,往往也是正處級職務。

因此,我們應該避免“一刀切”地排除具有行政級別的科研工作者參評院士。在科研上有一定成就,然后當一個與業(yè)務相關的管理人員,總比“外行指導內行”要好。不過,下一步的改革應是,淡化進而取消科研機構里面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讓“學官”這種學術圈里面的畸形身份消失。并且,科研機構里面的管理人員,不應該“能上不能下”,也不應該不當實職后還保留行政級別和待遇。如此,包括院士評選制度改革在內,離學術圈去官僚化的美好愿望就更近了。

兩年一度的兩院院士增選工作在1月1日啟動,這是自2014年6月兩院院士大會修訂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選。中國工程院內部人士介紹,年輕化、取消部門遴選、處級以上干部不得成為候選人等規(guī)定,是此次增選的變化亮點。(1月7日《新京報》)

幾乎每次院士增選,“官員院士”都會攪熱輿論場。特別是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腐敗案發(fā),供述兩次參選中科院院士“需要花錢”后,更是讓輿論一片驚詫。人們關注的不僅是幾個官員能不能成為院士這樣的小問題,還關注科研機制能不能被權力綁架這樣的大問題。

正是因為看到院士遴選中存在的問題,回應社會關切,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yōu)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此次增選機制的變化,體現(xiàn)了這一精神要求,也打開了一扇明亮窗口,讓人們看到院士去官化的努力。但要看到,權力綁架是科研體系存在的普遍問題,不獨發(fā)生在院士身上,去官化也不應該只發(fā)生在院士身上。

現(xiàn)實中有兩種現(xiàn)象,一種是官員紛紛向學術靠,試圖貼金塑身,“官員院士”是其典型代表,“官員博士”是其集中反映。還有一種則是科研人員向官場轉,試圖添衣增肥,為自己謀取一官半職。兩種對立其實一體兩面,這個體就是“官本位”,對應的是權力決定一切。官員為什么要往科研靠,這是一種贏家通吃;科研人員為什么想往官場轉,這是想擁有贏家通吃的機會。

這種權力對科研的干涉和支配,在院士身上可能還不是十分明顯。院士因其擁有的社會地位和學術地位,還擁有相當?shù)脑捳Z權??蓪τ诖罅刻幱诮鹱炙牡讓涌蒲腥藛T來說則不同。一些院校行政人員、后勤人員本是服務科研人員的,可在權力本位下,卻反了過來,科研人員甚至成了“科研民工”,成天要看行政人員、后勤人員的臉色。

院士居于科研最高層面,院士更應該在去官化上發(fā)揮示范引導作用,為科研體制改革趟路,促進整個科研體系的價值回歸。此次增選機制的變化,特別是明確提出“處級以上官員不得候選院士”,正體現(xiàn)了這樣的努力。相對而言,院士遴選去官化容易,整個科研機制去官化不易。但現(xiàn)在畢竟打開了一扇明亮窗口,希望有更多清新的風吹進來,促進整個科研體系價值回歸。 (毛建國)

@徐剛:過去領導干部參加院士評選之所以遭受非議,問題主要在于院士評選機制上。過去的院士評選中存在拉關系、走后門、送紅包等各種各樣的潛規(guī)則,而在這些方面,很顯然,那些領導干部明顯要比專家教授們更熟悉更靈活。這一點,我們從落馬的鐵道部官員張曙光參選院士的經(jīng)歷中就可窺見一斑。學術的歸學術,行政的歸行政。這才是院士遴選改革的最終方向。

@吳杭民:“官員院士” 之所以屢遭詬病,實在是因為不少為官者頻頻利用手中的公權力去當教授、讀博士、拿專利甚至“運作”院士的評選,成為官場的一大腐敗生態(tài),不僅使官場風氣渾濁,也玷污了學術界的“清白”,尤其是當賄選丑聞浮出水面,更是因為一顆“老鼠屎”而壞了“整鍋湯”。

兩年一度的兩院院士增選工作在1月1日啟動,這是自2014年6月兩院院士大會修訂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選。兩院為規(guī)范院士增選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選實施辦法或細則,新的辦法或細則提出多個遵循去年修改后的章程精神的新規(guī)。據(jù)悉,年輕化、取消部門遴選、處級以上干部不得成為候選人等規(guī)定,是此次增選的變化亮點。

去行政化去利益化是必須啃的硬骨頭

冰啟

限制處級以上干部參加院士增選,這是向近年來院士遴選中的行政化傾向開刀,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眾所周知,在過去每年院士增選消息發(fā)布后,輿論都會針對當選者中相當比例有官員身份、行政職務發(fā)表感慨,稱“院士”變?yōu)榱恕霸菏恕?,作為最高學術榮譽的院士頭銜,也被行政權力“通吃”。但是,新規(guī)能否讓院士評審擺脫行政權力、利益因素的干擾、侵蝕,還有待觀察。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兩院都提出“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但其中的“原則上”,給新規(guī)的操作留下彈性空間。按照規(guī)定,還是有處級以上的領導干部,是可以作為院士候選人的。那么,誰來確定哪些處級以上的干部可以作為候選人,就可能制造新的權力尋租空間,有的處級以上干部,會為爭取成為院士候選人,打通有關關節(jié)。

從目前的規(guī)定看,新規(guī)限制的可能只是公務員序列,即黨政機關的處級以上干部。中國工程院增選辦法就明確規(guī)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黨政機關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候選人(軍隊系統(tǒng)參照執(zhí)行)”,而對高校、科研院所、醫(yī)院等機構中的處級以上干部卻沒有限制,但我國高校、科研院所、醫(yī)院,實際上也存在行政級別。也就是說,今后在政府部門擔任領導職務者,在參加院士評審時,會受“身份”影響,假如嚴格執(zhí)行的話,像鐵道部張曙光參加院士評審的事,今后將不會再發(fā)生。而高校、科研院所中有副部級、正廳級等級別的領導,還可能繼續(xù)參加院士評審,因為從嚴格意義上說,這些機構不屬于黨政機關,而是事業(yè)單位。如此一來,以前飽受質疑的有校長、副校長職務者當選院士者眾的現(xiàn)象,將會繼續(xù)存在。更嚴重的問題在于,按照目前的高校校領導任命制度,一些在政府部門擔任職務的官員,很可能通過轉崗到高校,把自己從公務員序列變?yōu)槭聵I(yè)編制序列,級別一樣甚至還進一步提高,可卻擁有了參評的機會。

解決這一問題,必須進一步嚴格規(guī)定,同時推進高校和科研機構去行政化改革。對于黨政機關的處級以上干部,嚴格“一刀切”限制參加院士評審,另外,切實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要求,取消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yè)單位的行政級別,建立新的高校校長選拔機制。

我國院士評審中存在“跑要”、公關等不良風氣,以及當選院士之后,院士四處兼職,一直處在學術權力最高端的問題。新規(guī)改變推薦辦法,提出年齡限制,建立退出機制等,都希望能治理這些問題。但就是所有新規(guī)都嚴格落地,院士評審恐怕還是難以“純潔”,最關鍵的問題是,我國的院士頭銜背后,有著諸多現(xiàn)實的利益,包括經(jīng)濟利益、學術利益。當選院士,不但本人可以獲得相應的待遇,擁有高人一等的學術特權,還是所在單位的榮譽,也會為單位帶來現(xiàn)實的學術利益。只有讓院士頭銜回歸學術榮譽,取消與頭銜相對應的所有利益,尤其是院士的學術特權,才能讓院士評審回歸學術,而不是被各種行政、利益因素糾纏。

如果當選院士,僅僅是一種學術榮譽,所有院士在參加學術活動時,仍舊與其他學者一起平等競爭,沒有任何特權,那么,什么年齡當選院士,以及院士是否退休,都不是問題?,F(xiàn)在當選年齡和退休成為問題,是因為當選院士者,擁有學術特權。也正是由于院士頭銜背后的利益,近年來,就是院士涉嫌學術不端,要讓其退出也很難,兩院針對院士學術不端的舉報,很少啟動學術調查,做出學術處理,院士所在的高校、科研機構,主動啟動調查者更是鮮有聽聞。

院士評審、管理的去行政化和去利益化,是我國院士評審制度改革,必須啃下的兩塊硬骨頭。這要納入我國教育管理體制和科研管理體制改革中,進行系統(tǒng)推進,而不只是在現(xiàn)有的評審制度基礎上,進行簡單的修補。


需要一流“科學家”,而非二流“科學官”

張培元

院士隊伍里官員扎堆,曾是中國科學界一道刺眼的風景;官員隊伍里擁有博士學位的人越來越多,亦是當下官場一大特色?!皩W而優(yōu)則仕”與“仕而優(yōu)則學”怪象交織,衍生了學術官化、大學行政化,甚至造就了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張曙光以2000余萬賄款兩度“沖刺”院士遴選并且差點成功的惡例。如不改革落后的院士產(chǎn)生機制,被傷害的不只是中國科學事業(yè),更有科學的公信力以及公眾對科學的信仰。

作為科研論文產(chǎn)量第二大國、科研隊伍數(shù)量和科技人力資源總量第一大國的我們,為什么仍然難以稱得上科研強國?年年望眼欲穿,年年卻與諾貝爾自然科學獎失之交臂,我們的科學界到底缺失了什么?認真檢視擁有114年歷史的諾獎評選,公眾不難找到中國與世界的差距所在。透視目前全球共發(fā)放的889塊諾獎獎章,且不說囊括了獎章總量四分之一的美國,僅與諾獎得主多達22人的東鄰日本相比,有關差別就十分耐人尋味。

日本行政很少干預科學研究,申報課題也無需層層審批,有充足的時間、空間;日本的許多科學家沒有當官的欲望,數(shù)年如一日,甚至是一輩子扎根科研一線,沒有多少評比表彰、會議評聘等繁雜事務干擾;日本高校和研究機構的科研氛圍濃厚,很少有學術丑聞。相形之下,中國的很多大學,一個處長位置引來眾多教授副教授爭搶的現(xiàn)象讓人臉紅,愈演愈烈的學術腐敗和教授失德行為引人嘆息,勞民傷財、重復折騰的各類學科質量評估叫人心里發(fā)堵。當一批批官員挾權力之威和控制資源的特權染指院士選舉,當少數(shù)壟斷行業(yè)靠著便利條件強勢推出“煙草院士”之類的學界代言人,當張曙光之類的超級腐敗官員也在有權有錢之后夢想過把“院士癮”,我們不難想象,屢屢被炒至高溫的學術圈怎樣才能恢復平靜,還有多少專家學者能以板凳一坐十年冷的精神刻苦鉆研?!

把中國真正打造成為現(xiàn)代科技強國,使科技夢為中國夢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更加強大的動力,我們比任何時候都需要更多一流的“科學家”,而不是二流的“科學官”,絕對不能容忍庸俗的權力觀擾亂科學。在科學的殿堂里,科學家才是真正的國王,心無旁騖、孜孜以求、不圖功利、獨立思考、不迷信權威的科學精神才是真正的時代靈魂。從這個意義上說,院士增選取消部門遴選、處級以上干部不得成為候選人,只是正本清源的第一步。為所有大學和科研機構去官化、去行政化,讓權力和科學研究保持距離,確??茖W家們能夠卸下額外的沉重負載輕裝上陣自由翱翔,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如果能剝離院士頭銜附加的利益,那么,以什么身份當選院士、當選者年齡多大、當選者退不退休,都不是什么問題?!?/p>

兩年一度的兩院院士增選工作1月1日啟動,這是自去年6月兩院院士大會修訂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選。為規(guī)范院士增選工作,兩院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增選實施辦法或細則。據(jù)工程院人士介紹,取消部門遴選、處級以上干部不得成為候選人等規(guī)定是此次增選的變化亮點。

增選院士新規(guī)有一些進步之處。像限制處級以上干部參選,如果落實,將防止再次出現(xiàn)類似張曙光參選院士的情況;而對院士實行學部之外的全體院士“終選”、取消部門遴選,也可避免“煙草院士”這樣的丑聞。但是,新規(guī)并沒觸及院士利益化這個實質性問題,因此進步有限。

院士本來只是最高學術榮譽,但在我國則被附加了諸多利益,包括當選了就不退休,不但享有經(jīng)濟待遇,還擁有學術特權,在重大課題申報、重要學術評審中有高人一等的話語權。因此,當選院士就不僅是個人榮譽,還牽涉到切身利益,甚至是院士所在機構的利益。在院士頭銜利益化的驅動下,出現(xiàn)了增選時的“跑要”現(xiàn)象、行政領導掌控學術權參選院士等問題,遭到輿論廣泛質疑。

如果不剝離院士頭銜的利益,目前存在于院士增選中的問題就很難清除,比如,取消部門遴選貌似將院士評選與部門脫鉤,但既然當選院士還是本人和單位的利益,“跑要”現(xiàn)象怎會自動停止;而處級以上干部不參選只是“原則上”,并非一刀切,該規(guī)定是否適用于高校和科研機構也仍不確定。

如果能剝離院士頭銜附加的利益,那么,院士以什么身份當選、年齡多大、退不退休都不成問題,因為當選者只有學術榮譽,沒有任何特殊利益,也沒有學術特權為自己或團隊謀利。

而若要剝離學術頭銜的學術利益,則要整體推進我國學術管理和評價去行政化。正是由于對學術實行行政管理、評價,導致在科研課題、項目申請、成果評價中,看重申請者的頭銜和職位,才導致大家拼命爭取獲得某個頭銜。從院士到長江學者、“千人計劃”,我國學者被“學術頭銜”分為三六九等。這種局面不利于學術的自由、平等競爭,也難培育讓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的土壤。

學術行政化和學術頭銜利益化,是我國提高學術質量、建立良好學術風氣的最大障礙,需要通過改革破除。這要求高校、科研機構推行學術自治、教授治校,切實建立學術同行評價體系。如此,學術評價才能回歸學術本位,院士等學術頭銜也才擺脫行政與利益的糾纏,回歸頭銜、榮譽。

今年的兩院院士增選工作啟動,明確要求“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專家認為,類似張曙光等官員競選院士的現(xiàn)象可以受到限制,但按此規(guī)定,大學的校長也無法再成為院士候選人。(1月7日《新京報》)

學術與仕途之間涇渭分明的加以區(qū)隔,這道“防火墻”當然不是憑空而降。現(xiàn)實中,學術的行政化,權力對于學術的干擾,其實違背了學術發(fā)展的客觀規(guī)律,院士增選向“官而優(yōu)則仕”的現(xiàn)象說不,釋放的當然是積極信號。不過,假如認為院士增選只需將官員拒之門外,院士增選便能回歸學術評價本身,而不再受行政權力與資源的支配,的確也有些過早樂觀。

處級以上官員不得作為院士候選人,僅僅是在院士的入口去官化而已。國內的院士體制本身其實有著深厚的行政體系淵源。例如,國務院規(guī)定,中科院院士享受的醫(yī)療、乘車方面的工作待遇相當于副部級。不僅如此,在國內等級分明的學術體系中,院士無疑位于最高端,其在各類評審、申請各類重大課題時的優(yōu)勢,可以說有目共睹。

不難看出,院士本身已然是一種高高在上的行政級別,不僅享有諸多行政資源,更因此而獲利頗豐。如此背景下,院士增選的入口,卻力圖脫離這一體系,不受行政力的影響,向具備一定行政級別的候選人說不,實在是個自相矛盾的悖論。行政主導下的院士體系,究竟多大程度上能去官化,也就仍然需要打上個問號。

此外,假如這些人的學術貢獻與水平達到了院士的層次,被排除在院士候選人資格之外,又是否公平,恐怕也值得商榷。國外大學校長當院士的并不在少數(shù),只不過,相比國內院士所對應的副部級和含金量,已有一百多年歷史的美國國家科學院,不過是一家民間機構,是科學家的自治組織。作為非官方、低調的個人榮譽,自然不必也無需淪為行政附庸。而單純的學術評價機制,反倒可以輕裝上陣,并讓這一榮譽本身更顯分量。

基于此,院士增選“去官化”當然不錯,但僅僅是向官員候選人說不,其實還遠遠不夠。

兩年一度的兩院院士增選工作自1月1日啟動,這是2014年6月兩院院士大會修訂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選。為規(guī)范院士增選,兩院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選實施辦法或細則,提出多項新規(guī),如年輕化、取消部門遴選、黨政機關處級以上干部不得成為候選人等。(《新京報》1月7日)

上述新規(guī)未必專門針對張曙光,但他完全可以對號入座。2007年,由于鐵道部的推薦,時任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的張曙光,成為中科院技術科學部院士候選人。盡管張曙光名聲不佳、學術水平不高,但鐵道部一再推薦并積極運作,使其差點當上院士。正因為此,因利益關聯(lián)過于緊密、過于追逐部門私利,單位推薦、歸口部門推薦等做法一直頗受質疑。

黨政機關處級以上干部不得成為院士候選人,這在輿論場中頗受好評。去高官,也應該去高管。猶記得中國工程院上次增選時,由于央企高管和政府高官進入增選院士有效候選人名單,遭到公眾強烈質疑,被諷刺為“院士成了院仕”。按說,院士評選或增選,應“只重表現(xiàn),不論身份”,但是公眾對高官、高管懷有猜疑,就在于在贏者通吃、權力通吃的現(xiàn)實中,“兩高”堂而皇之地進軍兩院,容易讓人產(chǎn)生質疑,認為某些高官、高管之所以成為院士,不是靠實力,也不是靠能力,而是靠關系,靠資源,是權力滲透、長袖善舞的結果。

如今,兩院院士增選,讓黨政機關處級以上官員走開,顯然體現(xiàn)了進步。然而,仍有一些人表達了擔憂。究其因,此次兩院院士增選,兩院均要求“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有了“原則上”,會不會留下制度暗門,導致制度口子被撕裂,為一些人進入候選人行列而大開后門?

“原則上”,使規(guī)定有了彈性,避免了一刀切。按說,設置“原則上”有其良苦用心乃至現(xiàn)實需要,但縱觀既往案例,“原則上”往往被異化,什么事情一旦“原則上”不能怎樣怎樣,最終往往都會變形。比如,“原則上”不能飲酒,但實際上一定飲酒;“原則上”不能公款旅游,但一定有人公款旅游?!霸瓌t上”一再變成“鐵定會”,這恐怕是制度設計者萬萬沒有想到的。

現(xiàn)實就是如此吊詭。一刀切,對那些確有才華卻有一官半職的人可能不公,“原則上”又讓網(wǎng)友擔憂。如何既打消公眾疑慮,又不漏掉有一官半職的才???最好的方法,就是規(guī)定更細致一些,程序更透明一些,讓公眾的挑剔更猛烈一些,監(jiān)督更有力一些。如果個別處級以上官員確實有水平、有實力,為了避免瓜田李下或暗中操作,不妨將其交給專業(yè)人士和社會大眾雙重遴選和監(jiān)督,其夠不夠格既需過專家關,也需過大眾關。

此外,還應該對弄虛作假者嚴懲不貸。此次增選,新規(guī)首次明確了賄選行為,院士收禮或將被撤銷院士稱號,這同樣值得稱道。但是,如果收禮涉嫌受賄,就涉嫌違法犯罪了,不能止于撤銷稱號,應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在去年的兩院院士大會上,習近平“希望廣大院士善養(yǎng)浩然之氣,發(fā)揚我國科技界愛國奉獻、淡泊名利的優(yōu)良傳統(tǒng),以身作則,嚴格自律,在攻堅克難、崇德向善中做到學為人師、行為世范”。讓真正有才華的科學家脫穎而出,這是院士增選的初衷。強化監(jiān)督,少開乃至不開暗門,才能更經(jīng)得起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