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fā)后,被問及為什么要偷朋友的東西時,這名女孩竟答:“看到朋友的家庭幸福,我也想讓父母關注下自己。”這名叫朱丹的90后女孩無意誤拿了朋友家的鑰匙,準備歸還時卻心生邪念,悄悄潛入朋友家,盜走價值近萬元的黃金首飾。9月27日,鞏義市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朱丹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20歲的朱丹,其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平日比較忙,很少顧及她。性格敏感孤僻的她,初中畢業(yè)后就一直在家。女孩劉云是她唯一的好朋友,優(yōu)越幸福的家境讓朱丹十分羨慕。9月10日下午2時左右,朱丹來到鞏義市新心家園劉云的家中,一直聊到晚上6時許才離開。朱丹回到家中,才發(fā)現(xiàn)她離開時無意誤拿了劉云家的鑰匙。她準備第二天把鑰匙送回去。
第二天早上,朱丹起床戴自己的戒指時,突然想起劉云讓她看過藏在劉云床鋪下的黃金首飾,有金戒指、金手鐲、金項鏈。朱丹想到劉云家的鑰匙在她手里,便心生邪念,拿著這串鑰匙想了很久后,決定去偷劉云家的金首飾。
后來,朱丹拿著那串鑰匙來到劉云家,悄悄打開門,見屋內(nèi)沒人,就溜進劉云的屋內(nèi),將劉云藏在床鋪下的黃金首飾全部盜走。后經(jīng)鑒定,該涉案黃金首飾價值9671元人民幣。案發(fā)后,贓物已被追回給被害人。
被問及為什么要偷好朋友的首飾時,朱丹的臉上閃過一絲失落的表情。她低下頭,小聲說:“我和劉云的年齡一樣大,但為什么劉云的父母給她買那么多好東西,而我父母從來沒管過我?我看著劉云那么幸福,想想我自己的情況就很難過。我想做些事情,讓我父母也關注一下我?!?/p>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丹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 2011-09-28"血癌女孩尋親生父母"續(xù):"可能母親"名單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