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8月23日,兩罪犯搶劫瑞典斯德哥爾摩一家銀行,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130個小時后,歹徒放棄。因為歹徒?jīng)]傷害這些銀行職員,四人心存感激,拒絕指控歹徒,還為其籌措辯護資金,并對警察產(chǎn)生了敵對情緒。最夸張的是,人質(zhì)中一名女職員還愛上一名歹徒,并與其訂婚。
這以后,就有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一說,又叫人質(zhì)情結(jié)。簡單來說,就是小綿羊愛上大灰狼,甚至為虎作倀。
奉化法院昨天通報的這個案子,就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一個典型案例。被騙賣淫的女孩,愛上洗頭房老板,成了老板娘,終因組織賣淫獲刑七年。
被男朋友賣了
周某29歲,河南人,在余杭和海寧交界處開洗頭房。2009年6月,他請老朋友丁某幫他找姑娘,按姿色,付給丁4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酬金。
23歲的江蘇人丁某,賺錢紅了眼,想到了在足療店工作的23歲女友小瑤。二人當(dāng)時正吵架,丁某打算甩了女友。
9月18日,丁某提議去杭州玩玩,卻把小瑤帶到了周某的洗頭房,自己溜了。
等小瑤反應(yīng)過來時已經(jīng)晚了。小瑤又哭又鬧,周某扇了她幾巴掌,還強迫她與其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
戀上洗頭房老板,當(dāng)起了老板娘
周某多次對小瑤施暴,并逼迫她學(xué)習(xí)如何提供性服務(wù)。小瑤開始還反抗一下,時間一長,她認(rèn)命了。
被捕后她交代,三個月后,她就戀上了周某,兩人確立了男女朋友關(guān)系。
這期間,周和周母對小瑤還不錯。有一次,小瑤要回老家探親,周某答應(yīng)了。小瑤也沒有辜負(fù)周某,跟家人什么都沒說,三天后又乖乖回到了周的身邊。
時間一長,小瑤再也不用接客,成了掛名的老板娘。到后來,她不但幫忙物色姑娘,同中間人討價還價,還獨立談成了幾筆生意。
平時,小瑤還要看管不肯賣淫的女孩。到后來,店里的女孩都叫她“瑤姐”。
2010年6月,瑤姐得知周某又強奸了兩個女孩,妒忌心起,拿著鐵絲衣架,狠狠抽打兩名女孩的后背。她還把燃著的煙頭塞進兩人嘴里,威脅她倆:“嘴巴放緊點,別亂說話!”
2010年9月,通過中間人介紹,周某和瑤姐領(lǐng)著三個賣淫女到了慈溪。這里有一家休閑會所,是周某朋友葉某和翟某開的。雙方商量好合作組織賣淫,賺的錢各一半。之后的日子里,每天周某和瑤姐都能分得1000元左右。
被害人成被告人,七年牢獄等著她
由于公安局查得緊,慈溪這家會所在2010年11月中旬就關(guān)門了。周某和瑤姐又帶了四名女子,到奉化市某鄉(xiāng)鎮(zhèn)的一個農(nóng)莊,逼著女孩陪客人吃飯唱歌睡覺。
去年12月初,一名女子逃出來,向派出所報案。周某和瑤姐被抓獲。
經(jīng)法院審理,周某強迫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因強奸罪被判四年,最終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七年;瑤姐因組織賣淫,被判七年。其他涉案人也各自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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