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要求引母女大戰(zhàn)
今年8月17日晚,母女之間又爆發(fā)了一次爭吵。謝君說,女兒的學(xué)校要辦羊城通,需要去照相館照相。但女兒卻要求謝君把照相師傅請到家里來?!拔以趺纯赡馨褞煾嫡埖郊依飦砟??”因為未能滿足女兒的要求,這天晚上,母女倆吵了3個小時,女兒還把菜刀拿出來威脅母親。
8月18日晚上,謝君準(zhǔn)備出門時,小雯回來了。小雯要求母親給她買蘋果電腦,還要賠償她5900元?!八f,頭晚吵了三個小時架,耽誤了她的時間,要賠900元。另外,因為我說查過她賬戶還有6300元,她覺得我查賬戶沒有經(jīng)過她同意,要我賠償5000元‘道歉費’?!?/p>
謝君答應(yīng)了女兒買蘋果電腦的要求,但拒絕給女兒5900元的“賠償費”?!澳憬裉煺f5900,明天又要19000,我哪里有那么多錢?”遭到拒絕后,小雯很不滿,踢了母親一腳,又伸出手準(zhǔn)備扇母親耳光。謝君伸出手順勢一攔,卻不小心將女兒的裙子扯爛。
小雯盛怒,轉(zhuǎn)身便去拿昨晚吵架時放在茶幾上的菜刀。打斗中,謝君用腳將女兒絆倒在地。小雯倒地時面部剛好埋在她之前扔在地上的一個方形抱枕上,面朝下趴著。此時,小雯依然用下流惡毒的語言咒罵謝君。
“她手里拿著菜刀,還在罵我。”謝君說,她為了阻止女兒咒罵,便坐到女兒背上,用手按住女兒頭部使其無法出聲。摁了幾分鐘后,小雯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后沒了聲音。謝君發(fā)現(xiàn)后馬上放手,撥打110和120。
“看到女兒沒說話,我要死的心都有……”謝君掩面痛哭:“我并不是要殺女兒,只是為了阻止女兒的辱罵和毆打。如果知道會這樣,我寧愿自己去死……”
庭審焦點:
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致人死亡?
謝君的辯護(hù)律師認(rèn)為,這個家庭悲劇中,小雯長期激怒父母,羞辱父母,挑起事端。當(dāng)天,謝君也只是在受到羞辱后阻攔,而不是起訴書指控的“互相打斗”,謝君的還擊行為,是正常的防衛(wèi)性質(zhì),她的目的只是為了制止毆打辱罵,而不是要故意傷害女兒,置女兒于死地。因此,謝君的行為只構(gòu)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故意傷害罪。
此外,律師還認(rèn)為,本案中小雯有重大過錯,對悲劇的發(fā)生有不可推卸的責(zé)任。
公訴人則稱,謝君在把小雯絆倒后,坐在女兒身上,把女兒的頭摁在一個枕頭上,作為一個成年人,她應(yīng)該知道這樣做會有什么后果。公訴人認(rèn)為,謝君是因長期不堪忍受女兒的毆打辱罵才這樣做的,具有傷害故意,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
謝君最后陳述時只淡淡地說了一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對不起家人,女兒一直是我的希望……” 當(dāng)法官詢問謝君對量刑有何意見時,謝君低聲說:“我沒有意見,你判我死刑我都沒意見!”
- 2011-12-08狠心母親捂死幼女謊稱走失 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