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晚年找個人相互照顧,李某經婚介所介紹,與僅認識三個月的保姆鄭某登記結婚。可婚后二人矛盾逐漸顯現,李某遂向法院起訴離婚。其間,一次雙方爭吵、廝打后,李某因情緒激動發(fā)病,鄭某卻對老伴不聞不問,獨自離去。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市三中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終審判處鄭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賠償李某家屬喪葬費等4萬余元。 兩人起沖突 老伴突發(fā)病 一審法院查明,被害人李某生前患有雙膝重度骨性關節(jié)炎、高血壓、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心臟病等疾病。2013年7月26日,李某與保姆鄭某經人介紹認識,三個月后登記結婚?;楹?,鄭某仍繼續(xù)作為保姆住在雇主家,一直未與李某共同生活。李某不滿,于2014年6月6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于同年7月1日對該案開庭審理。 同年7月11日7時許,鄭某到通州區(qū)馬駒橋鎮(zhèn)某小區(qū)李某住處,與其發(fā)生口角,二人自臥室廝打至屋外樓道內,李某到同層鄰居處敲門,要求幫助撥打110報警,但被鄭某以夫妻矛盾制止。后李某倒地,鄭某稱“裝什么裝”,并在明知李某有心臟病等多種疾病的情況下,將其拖至屋門口,未予施救,并將李某手機帶走。鄰居出門發(fā)現李某倒在門口,失去意識,物業(yè)到場后報警。 急救人員到場后,于10時34分確認李某已死亡。經對尸體檢驗鑒定,李某系外傷及情緒激動等原因引發(fā)冠心病發(fā)病致死。當日鄭某在雇主家被警方抓獲,在其隨身攜帶的挎包內起獲了李某的手機。 明知應施救 自稱氣昏頭 據鄭某交代,案發(fā)當日她去找李某談離婚的事,二人再次爭吵、廝打。“當時他好像受傷了,后來到了樓道里,他還讓對門鄰居報警?!编嵞撤Q,她剛想離開就看見李某仰面躺在地上,地上還有血漬。 鄭某說,其實她跟李某去醫(yī)院看過病,知道李某有高血壓、心臟病,需要保持心情平靜,不能生氣,否則可能加重病情。鄭某稱,見李某倒地后知道應當及時施救,但只是把他抱到門口就走了,也沒有打120?!敖Y婚時他口頭答應給我一套房子,可后來鬧離婚,房子不給我了。我覺得自己被騙,再加上當時特別生氣,就沒想到后果?!?/p> 事后,李某的親屬一并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鄭某賠償。 獲刑一年半 上訴被駁回 一審法院認為,鄭某案發(fā)時與李某處于合法婚姻關系存續(xù)狀態(tài),了解李某的病情,但仍與之爭吵、廝打后離開,并將李某手機拿走,置其于可能發(fā)病死亡的危險狀態(tài)而不顧,能夠施救而未予施救。鄭某作為被害人發(fā)病死亡危險的惹起者,并作為法律上對李某負有扶助義務的配偶,未履行施救義務,客觀上導致李某死亡結果,應當認為其主觀上對危害結果的發(fā)生存在過失,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綜合全案,法院認為鄭某所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情節(jié)較輕的情形,故判處鄭某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并賠償李某家屬喪葬費、交通費共計4萬余元。 一審宣判后,鄭某及李某家屬均不服提出上訴。市三中院二審認為,一審法院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對附帶民事部分的判決合法有據,應予維持。據此,市三中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