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把身份證借給領導 名下多出9套房涉千萬元
細節(jié):身份證曾被領導借走 在核實了傳票的真實性和事情的來龍去脈后,李萍才恍然大悟。 去年2月份左右,李萍被公司領導叫到辦公室并將其身份證借走了1小時后歸還。當時,只是公司新人的她不以為意,也沒細問是怎么回事。 今年初,她曾接到過騷擾電話,稱讓她去房管局辦理什么手續(xù),隱隱約約提到了多套房產的事。當時,李萍還以為是接到了詐騙電話,將對方拉入了黑名單,此后便沒有在意此事。 她怎么也沒把領導借走身份證、接到騷擾電話和接到法庭傳票的事聯系在一起。 調解:配合解除網簽手續(xù) 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不可能無故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總價值達千萬元的9套房屋。法官經過初步審查和走訪、調查,發(fā)現涉案9套房屋確已進行過網簽,且網簽業(yè)主正是李萍,這其中必有蹊蹺。 在庭審中,李萍表示對購房完全不知情,并確信自己沒在任何文件上簽字,且沒有占有任何涉案房屋,直到官司纏身,才意識到當初隨意出借身份證犯了大錯。 涉及9套房合同均未經李萍簽字,即合同未成立。原告則表示,唯一的要求就是解除房屋網簽以便公司向他人另行出售。而李萍對此非常抵觸,提出已經對原告失去信任,不會配合解除網簽。 于是,庭審法官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原告向李萍賠禮道歉,李萍配合原告解除9套房的網簽手續(xù)。 李萍說,自己實在不敢回想此事,希望此事就此告一段落,不想再被過多打擾,只希望以自己的經歷給大家提個醒。 最后,辦案法官提醒,居民身份證是自然人公民身份的象征,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定證件,它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發(fā)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自己的身份證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更不能將其隨意出借,以避免類似不必要的麻煩。本報記者張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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