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辦法實施月余 國信辦:引導逐級走訪不得一拒了之
2014-06-16 15:31:33??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龔鏨瑒 劉寶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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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閱讀 5月份,中央、省、市、縣四級信訪工作機構登記接待來訪群眾人次同比下降9.6%。國家信訪局引導逐級走訪辦法實施,壓實有權處理機關責任。法治化是信訪事項辦理的方向,加強對辦法的宣傳也是“重頭戲”,要讓群眾明白應該通過什么途徑、到哪個部門去反映訴求、解決問題。 日前,全國依法逐級走訪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在北京舉行。記者從會議上獲悉:國家信訪局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自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進展順利,進京上訪和上訪老戶的數(shù)量明顯減少,來訪接待場所的秩序明顯好轉(zhuǎn)。 群眾走訪下行態(tài)勢明顯 中央和國家機關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56.4% 據(jù)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介紹,5月份,中央、省、市、縣四級信訪工作機構登記接待來訪群眾人次同比下降9.6%。其中,中央和國家機關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56.4%,省級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10.3%,市、縣兩級登記接待人次同比下降4.4%和4.2%,群眾走訪下行的態(tài)勢比較明顯。 與此同時,上訪老戶的數(shù)量明顯減少。“隨著《辦法》的貫徹實施和廣泛宣傳,一些長期滯留北京的上訪老戶開始返鄉(xiāng)。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每天早晨到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場所的群眾數(shù)量,由過去的日均100多人減少到目前的40人左右?!睆埗鳝t說。 記者還了解到,在國家信訪局、民政部、住建部等多個部門的群眾來訪接待場所,絕大多數(shù)上訪者經(jīng)過教育勸解后,能夠自行平靜離開來訪接待場所,沒有出現(xiàn)滯留現(xiàn)象,沒有發(fā)生個人極端行為。 糾正“基層不理、越級不行” 基層特別是有權處理機關須“兜底”,不得推諉卸責 “盡管如此,各地各有關部門推行依法逐級走訪工作進展仍然很不平衡。”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指出,有的思想認識模糊不清、工作態(tài)度不夠明確;有的信訪事項辦理責任不落實、工作程序不規(guī)范;有的督導檢查跟進不及時、相關工作缺乏協(xié)同性,影響了整體工作效果。 記者了解到,有少數(shù)地方非但沒有認真貫徹落實《辦法》,反而以《辦法》為借口,對有的群眾來訪“一拒了之”,進而出現(xiàn)“基層不受理、越級又不行”的狀況,使得一些按照正常程序來訪的群眾的合理訴求也無法得到滿足。 規(guī)范程序并非“一拒了之”,推行依法逐級走訪,旨在規(guī)范信訪工作程序,依法解決信訪問題。對此,舒曉琴認為“解決信訪問題的關鍵是責任落實”,要求進一步壓實有權處理機關的責任,明確失職可能帶來的后果;明確“兜底”責任,對于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的越級走訪,基層特別是有權處理機關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卸責。 “下一步要加強督導檢查和工作考核,對落實《辦法》不力、在辦理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弄虛作假,造成群眾越級走訪甚至釀成極端事件的典型案例,要依據(jù)信訪工作紀律處分相關法規(guī)進行責任追究。”舒曉琴說。 同時,推行依法逐級走訪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并非信訪部門一家的事,離不開各方面的協(xié)調(diào)配合。對此,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流程是關鍵?!坝袡嗵幚頇C關從來訪事項受理、辦理、復查、復核直至送達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均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向來訪群眾出具書面文書,履行相關手續(xù)?!笔鏁郧僬f。 “領導下訪”也須依法辦 推動問題解決,按照程序交辦給基層或相關部門 根據(jù)《信訪條例》,信訪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信訪人應當逐級按程序反映信訪事項。盡管如此,仍有不少群眾選擇越級走訪。據(jù)統(tǒng)計,2013年,占中央國家機關接訪量90%以上的12個部門共接待群眾來訪59.1萬人次,同比上升40.9%,而省級僅上升12.8%,市級、縣級則分別下降了2.6%和7.1%,呈現(xiàn)出層級越高、增幅越大的上行態(tài)勢。 “之所以如此,重要原因是以往信訪程序的不規(guī)范、執(zhí)行力不強。”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xiāng)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員田先紅認為,一個誘因是少數(shù)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特別是其亂作為、不作為以及因為地方治理資源不夠、能力不足而導致無法作為。于是,部分群眾選擇越級走訪,并且相信層級越高,解決問題的能力越強。同時,為更好地察民情、解民憂,“領導下訪”如今在各地比較普遍,群眾寄希望于“領導過問”能夠盡快解決問題。 那么,“領導下訪”與《辦法》實施如何銜接?對此,專家表示,從實踐來看,領導下訪確實推動了一些群眾實際問題的解決,但這也只是整個信訪工作的一部分內(nèi)容,在日益強調(diào)法治的今天,領導對下訪過程中所遇到問題的解決,也要依法辦理,要按照程序交辦給基層或者相關部門。 法治化是信訪事項辦理的方向。下一步,除了壓實有權處理機關的責任外,加強對《辦法》的宣傳也是“重頭戲”。“加強對信訪群眾的引導,使得他們明白應該通過什么途徑、到哪個部門去反映訴求、解決問題,使他們知道哪些行為是法律允許或是禁止的,進而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舒曉琴說。 作者:張 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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