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引發(fā)命案 悲劇切莫重演
據(jù)《海峽導報》19日報道:因被老板張某欠工資,林某海竟殺害了張某。經(jīng)漳州長泰檢察院公訴,近日漳州中院判處林某海死刑,立即執(zhí)行。
被老板拖欠了工錢,林某海原本是受害者,理應得到人們的同情,而現(xiàn)在卻淪為殺人犯,最終害人又害己。不知林某海被拖欠工錢后是否向職能部門投訴過。若是投訴了,卻未得到重視,事情遲遲沒有得到解決,那么,從某個角度來說,職能部門有失職之嫌,對這起案件有一定的責任。
這則事例讓我們看到了幾個沉重的字眼,那就是“暴力維權”。這是維權道路上的一條歧途,暴力于他人,自己也將跌入犯罪的深淵,最終還是害了自己。由欠薪激化為命案,相信任何人也不想看到。我們既希望遭到欠薪者能夠多一些冷靜,也需要相關部門在解決欠薪上幫務工者樹立信心,讓他們相信可以在理性的軌道上爭得自己的權益。
總之,欠薪引發(fā)命案,實在是一場悲劇,我們希望這樣的悲劇永遠也不要再出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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