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是國人再也熟知不過的常識。但如果三分耕耘卻換來一分收獲,甚至得不到半點收獲,這情形是不是有點令人“義憤填膺”?
接不少讀者反映:中秋和國慶我們加班,卻沒有加班費!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廈門,餐飲、美發(fā)、運輸等服務行業(yè)是節(jié)日加班的 “集中區(qū)”,加班費的支付情況不盡如人意。(10月7日《海峽導報》)
從資方的角度來看,讓工人加班卻不給加班費不僅違反《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而且不易于搞好內部團結和企業(yè)建設;從勞方角度來看,加了班卻不敢向老板討要加班費,不光是啞巴吃黃連之苦,且有著最現(xiàn)實的因素考慮——如果老板發(fā)怒炒我魷魚,豈不更糟糕?現(xiàn)實太糾結,但總歸是個真命題。不禁疑慮,不敢要加班費究竟讓誰尷尬?
其一,讓法律公義尷尬。《勞動法》和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應當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如今,工人老老實實加班了,卻領不到加班費,這難道不是對法律精神的違背和褻瀆么?
其二,讓維權道路尷尬。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大批廉價勞動力涌入城市渴盼生存。也許,他們法制觀念淡薄,也許他們并未乞求太多。但他們至少懂得耕耘與收獲的質樸道理,至少愿意相信有耕耘就有收獲的“至理名言”。但是,當工人們遭遇到“剪羊毛”的痛楚之后,卻不敢對“剪刀”喊“不”,這該是多么遺憾和尷尬的情景!資源握有不對等,維權道路不通暢,不敢要加班費也就自在情理之中。
其三,讓勞動監(jiān)察部門尷尬。在記者的采訪中,市勞動監(jiān)察支隊一位郭姓工作人員表示,此舉有違《勞動法》;不過,目前監(jiān)察支隊接到的投訴電話“普遍較少”。他表示,接到投訴后“會主動前去監(jiān)察”。這段話勾勒了兩個模型:一是當前工人維權之艱難,二是勞動監(jiān)察部門“坐等投訴”之悠閑。守株待兔式執(zhí)法不應是法治社會應有的,作為公權機關和勞動者權益維護者,勞動監(jiān)察部門難道非要倒一杯茶,端一張報紙悠閑地等待投訴?為何不能“躬行”一番,靠加大執(zhí)法打擊力度來緩解和消除“不敢要加班費”的病灶?
“加班費”的初衷是保障市場公平與自由。然而,卻在監(jiān)管疲軟,執(zhí)法漏洞和維權艱難中不斷遭到腐蝕。我們希望相關機構和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能夠互相協(xié)調和監(jiān)督,讓“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的常識播種到眾人心中。這才是法治社會的最終旨歸,也將是實現(xiàn)社會公平正義,人權保障的王道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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