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提高行政效能,“馬上就辦”只是一個開端
“官僚制”,就其本原意義而言,應該是一個中性的、甚至是略帶有褒義的概念。德國思想家韋伯對此的經(jīng)典看法是,現(xiàn)代政府所采取的文官職業(yè)化、官僚技術化、辦事程序化、管理分工化的官僚制體系,是一個極有效率的制度,能夠有效克服前現(xiàn)代社會里長官意志的隨意性、以及下級官僚對上級官員的人身依附等弊端,現(xiàn)代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征是公共事務越來越復雜,而官僚制是一種能應對這種復雜社會管理的有效方式。
但另一方面,由于政府雇員職業(yè)化了,辦事須按部就班地依照既定程序進行,故而官僚制的弊端也是存在的,即容易滋生“官僚作風”,如行為拖沓、應對遲緩是很常見的現(xiàn)象。如何有效克服官僚制的弊端,讓官僚制的效率能更好地發(fā)揮,各國政府部門都一直在實踐中進行探索。
最近,山東濟寧曲阜市就出了這么個新鮮事:曲阜市政府掛牌設立了“‘馬上就辦’辦公室”,相關人士表示,設立“‘馬上就辦’辦公室”,是為了提高行政效能、增強政府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
筆者在當?shù)卣W(wǎng)站上的政府部門序列中,并沒有找到“‘馬上就辦’辦公室”這個部門,也就是說,這并不是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gòu),而是各部門的一個下屬科室,即在部門里成立了這樣一個辦公室。那么,這一部門履行的職責,依然還是部門的傳統(tǒng)職責,無非是把以前分散在各個科室的某些行政職能集中到了這個部門統(tǒng)一處理。而在邏輯上,顯然也只能是如此。因為行政事務的處理有一個既定的過程,不同的事務須由不同權限的層級來處理,有些事務原本就非常繁瑣,比如規(guī)劃的審批,就需要經(jīng)由組織聽證、公示一段時間等一系列程序,這并不是可以立馬就辦完的,因此“‘馬上就辦’辦公室”應該是只能承擔兩類職能:其一,是把以前由各個科室所承擔的原本就能夠馬上辦理的事務集中辦理,如蓋章核準之類,其二,是督促程序復雜的事務立即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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