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安全,無疑是目前鐵路部門的頭等大事。自“7·23”動車事故之后,對安全的訴求,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鐵道部24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全國鐵路年底前無違章、無違紀、無事故。通知要求每個一線黨支部和黨員都要緊扣“三無”目標作出公開承諾。
一般來說,對于這種行政指令、內(nèi)部通知能發(fā)揮多大現(xiàn)實效用,一般民眾似乎不太樂觀。性急者,估計都準備聽取“噓聲一片”了。但這種幾乎出于慣性的太過情緒化的噓聲,很多時候也意義寥寥。
新聞后的置頂跟帖,重復著一條常識:“安全生產(chǎn)的海恩斯法則:每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都有二十九次未遂事件(輕微事故),一百個征兆,以及一千個安全隱患。要避免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就要消除這一千個隱患?!?/p>
這話獲得了兩千多的“頂”帖支持,其實也標明了大家的態(tài)度。人人都知道,避免事故的根本途徑,從盡量消滅每個安全隱患開始,不論硬件或軟件,不論天災或人禍。能提前預知會危及交通安全的任何事物,都應規(guī)避。這肯定比公開承諾的“三無”標準要來得妥帖實在。
“三無”,還有個時間定語——年底前“三無”。只保證年前無違章、無違紀、無事故嗎?這簡直就是個多余的問題,長治久安不該常態(tài)化嗎?過了年,難道就能違章違紀出事故嗎?希望這只是一個措辭失誤,否則就讓人寒心。
安全從不是空口承諾出來的,也從不會只在行政指令下實現(xiàn)。承諾只是踐諾的開始,安全只有從細節(jié)處來敦實??赏樟硪恍侣?,卻給人以惶惑之感。在全國鐵路安全大檢查背景下,不知為何這樣明顯的隱患還能堂皇地出現(xiàn),并長期未得到解決:浙江正在上演一場“鐵”“路”爭鋒的險劇。在建的杭長高鐵諸暨段,距離杭金衢高速公路最近處僅5.8米。這一距離,顯然超出安全限度。且高速目前還面臨拓寬,爭鋒加劇,更會險象環(huán)生,令人驚懼。
可惜,鐵路和公路部門仍在各執(zhí)一詞,還糾結(jié)于測量標準的不同。這無疑是本末倒置。神仙打架,百姓受傷。神仙竟還在為打架的細枝末節(jié)爭得面紅耳赤,反而對打假造成的或潛在危害視若無睹。這樣只能讓夾在中間的民眾兩頭受罪,苦不堪言。
不管是公路還是鐵路方面的法規(guī),都能找到關于安全距離的明確規(guī)定。本不該成為問題的問題,竟違規(guī)出現(xiàn)了好幾個月,甚至據(jù)說這種“鐵”“路”爭鋒還不是個案,只是這個極端些罷了。
那么,如何終結(jié)這種危及安全的隱患,如何嚴格按照海恩斯法則來防患未然,都是不言而喻的。只要能超脫某些部門私利糾葛,能本著安全第一公益至上的公共責任,那么“三無”安全指標,就不僅能實現(xiàn),而且還將是常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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