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不是“城管局”管理
www.fjnet.cn?2013-02-20 07:01? 王云帆?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當然,各地爭相設立城管局,也自有其內在的原委。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至少對于提升執(zhí)法效率大有裨益。但城管局畢竟不能替代原有的行政職能部門,如何理順城管局與其他行政職能部門的關系,避免出現(xiàn)“無利蟄伏,有利早起”的病灶,就成為一大難點。 從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武漢這一號稱“大城管”的地方性法規(guī),正是要解決這一實踐中的難題。比如,針對噪音擾民,“條例”就明確了四個相關部門的執(zhí)罰權限。以“條例”的形式厘清權力的邊界,不但有助于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guī)履責,也有利于市民依“例”監(jiān)督。當出現(xiàn)相關部門推諉塞責時,對照條例便不難找出不作為的部門。 應當注意的是,處罰只是管理的一個方面。城市管理更主要的內容其實是服務。我們從媒體的報道中,并未看到“條例”對于提升城市管理服務質量的努力。期待另有續(xù)接的“城管革命”能夠帶來更多服務于市民的公共產品。當然,這里所說的城市管理“服務本位”,也非單單指向“城管局”,而是面向所有的公權力機構。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1-16]城市管理應杜絕公眾“被不文明”
- [ 11-13]城市管理應杜絕公眾“被不文明”
- [ 09-06]向小廣告適度妥協(xié)是一種城市管理智慧
- [ 08-24]城市管理要不得“甩手掌柜”
- [ 08-22]城市管理要不得“甩手掌柜”
- [ 08-22]城市管理除了罰款,就沒轍了?
- [ 08-20]“乞討排行榜”考驗城市管理雅量
- [ 07-05]必須鏟除城市管理的“水泥錐”思維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