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律師在微博爆料阜陽花費6488萬元采購6500輛自行車及配套服務,每輛自行車總成本達到9981元。這名律師質(zhì)疑,阜陽的公共自行車采購項目耗資過高。對此,阜陽官方今日向南都記者回應,采購合法合規(guī),經(jīng)得起考驗。(1月31日《南方都市報》) 面對“公共自行車采購項目耗資過高”的質(zhì)疑,阜陽的回復是,“6488萬元的采購包括了7800套雙立柱式鎖車器、200套站點控制器、1套后臺管理系統(tǒng)、6500輛9800型公共自行車等多種配套設施,還包括90名員工5年的運行管理費用?!毖韵轮鉄o非是,“我們購買的是一套城市自行車運營系統(tǒng),不能簡單的以單車價值衡量”。但阜陽公共自行車采購,真的能經(jīng)得住質(zhì)疑么?恐怕未必。 首先,從橫向看,同樣是政府買服務,2010年武漢市打造城市自行車系統(tǒng),“投入3億元,建上千個站點,配置10萬輛自行車,以及4年的管理費用”。換算成單車成本,每輛車3000元/輛。要知道,相比阜陽,武漢無論是站點建設成本、運營人員工資,還是運營規(guī)模、難度,都相對較高??蔀楹螐牟少彸杀究矗逢栆叱鑫錆h近三倍?顯然,阜陽需要解釋一下,自己系統(tǒng)的溢價在哪。 其次,從社會效益上看,阜陽的公共自行車建設也不敢恭維。據(jù)統(tǒng)計截止2014年,阜陽市區(qū)戶籍人口為60萬左右,常駐人口達到100萬。相對龐大的人口基數(shù)而言,200套站點、6500輛自行車對公眾出行方式的改變,只是杯水車薪。而6488萬元足以購買15萬輛自行車(以400元/輛計算)。倘若,按每個家庭一輛發(fā)放,豈不更難促進節(jié)能環(huán)保的推進? 顯然,無論是從社會效益看,還是對比其它城市的采購成本,阜陽公共自行車項目的合理性,都難以讓人信服。阜陽僅僅一句“清者自清”的回復,并不能驅(qū)散公眾對天價自行車采購的疑慮。相反,更讓人堅信,公共自行車項目采購的水很深。而現(xiàn)實中,這樣的“注水”項目,又何止一起?在2014年,揚州市先后2次采購自行車及配套服務,然而讓人膛目結(jié)舌的是,第一次采購均價為4800元每輛,而第二次則達到8530元每輛。這無疑是讓惠民工程成民憂工程,透支公眾信心。 如今,我國經(jīng)濟進入“新常態(tài)”。相應的,各地的財政收入增長,也結(jié)束了大躍進時代。截至1月28日,已有26個省份明確下調(diào)了2015年的GDP和財政增長目標。在這種語境下,地方政府更該擠掉公共項目的水分,“一分錢掰成兩半花”。具體而言,地方政府一方面,要評估民生項目,是否惠民,以砍掉不合理的“花瓶工程”。另一方面,對公眾反映強烈、嚴重背離市場規(guī)律、權(quán)錢勾兌明顯的“民憂工程”,要及時回頭看,揪出背后的“蛀蟲”。唯有如此,才能讓惠民工程不變“初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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