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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yè)女子色誘劫財 夜約“男友”將其洗劫一空
jianaisc.com?2011-11-30 16:31? ?來源: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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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會女友男子遭搶劫
(甘肅)臨洮無業(yè)女子楊某某將別人介紹認識的“男友”陸某約至出租房后,兩名壯漢突然破門而入,將陸某洗劫一空。11月29日,蘭州中院對劫財者康某某、李某某及楊某某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作出一審判決。
2011年1月18日凌晨1時許,睡夢中的陸某突然接到不久前認識的女子楊某某打來的電話:“我現(xiàn)在在喝酒!我們分手吧!”聽到楊某某的話,摸不著頭腦的陸某問清楊某某的住址后,趕到城關區(qū)金昌北路一間出租房內(nèi)。見到楊某某并未喝醉,陸某想要問個究竟。就在楊某某將房間燈關掉時,兩個大漢突然破門而入,其中一人吼道:“你和我妻子在干什么?”
隨后,二人解下皮帶對陸某實施毆打,后又持刀威脅。不得已,陸某交出脖子上的金項鏈以及1500元現(xiàn)金。隨后,他們又挾持陸某到銀行取出2000元現(xiàn)金,并逼迫陸某以“酒吧喝酒砸壞東西”為由,向朋友借款1000元,直到確認陸某身無分文時,他們才將陸某放走。
另查明,2010年4月,一名姓石的男子多次找到劉某,誘騙其加入傳銷組織,遭受多番騷擾的劉某將此事告訴了哥哥。于是,4月21日8時許,劉姓兄弟倆找來康某某、李某某,4人將石某挾持到假日酒店408房間內(nèi)進行毆打,并對石某非法拘禁長達5小時。
法院審理后,一審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康某某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被告人楊某某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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