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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廈大一能查明事實、二能在防范性侵犯的制度和文化上先行一步,那無疑是在負面的事件中找到了正面的方向。】

“廈大博導誘奸女學生”一事,一波三折,真相未明。

6月末7月初,網(wǎng)名為“汀洋”和“青春大篷車”的兩位女生先后在網(wǎng)絡上發(fā)文,控訴廈大歷史系博導吳春明“誘奸學生”,而且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jīng)費開房一事以及其常去的幽會地點。隨后的7月14日,支持吳春明的122名歷史系學生又發(fā)出了聯(lián)名信,反駁舉報帖,稱“‘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吳老師利用導師之便對眾多女生行不軌之事與事實不符”。最新報道顯示,廈大2008級中文系校友李芙蕊剛剛給校長朱崇實寄去了76名廈大學生和校友的防范校園性侵聯(lián)名信,希望廈大能公正處理此事,而且能以此為契機,“探討建立校園性騷擾防治機制”。

表面上看,“防范校園性侵”的聯(lián)名信似乎給正在進行調(diào)查的廈大增加了壓力,但實際上,它提供了對“博導誘奸女生”一事的思考方向,把公眾視野帶出了此前利益相關者的拉鋸戰(zhàn)。如果一個已經(jīng)進入公共對話領域的校園性侵事件,僅以處理或平反當事人作結,僅以厘清一時一事的小是非作結,而沒有提供任何構建制度、樹立規(guī)則的可能,那么這種“解決”,仍然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沒解決”。

高校、科研機構近幾年爆出的與性侵犯相關的消息不算少,雖然有的被證實、有的仍是疑云,但也向公眾展示了“冰山的一角”。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爆料者基本都選擇了以網(wǎng)絡為出口、以新聞輿論倒逼高?;貞驼{(diào)查的方式,這反向證明了高等教育機構缺乏性侵犯防范機制和申訴渠道的現(xiàn)實。既然這起有樣本意義的性侵風波發(fā)生在廈大,那么廈大也應該擔當起制度設計者和先行者的角色。

如果這起風波不僅能引起高校在防范性侵犯方面的嘗試,也能帶動全社會對性侵犯的關注和重視,那么無疑是更理想的方向。性騷擾界定模糊和申訴無門的情況,本來在我們的社會就非常普遍,立法二十余年、修訂九年的婦女權益保護法,也只不過籠統(tǒng)地規(guī)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說到底,象牙塔里的性侵事件不過是展現(xiàn)了社會的局部狀態(tài),與之相應,要形成反性侵的社會文化,也不妨從這個局部、從最具人文精神的高校社區(qū)開始。

一個社會的成熟度越高,其對私人權利的保護就越明晰、細致。而其中,對女性個體權利的保護則更有象征意義,基本可以看做社會文明的路標。雖然短時間內(nèi)看來,“博導誘奸女生”的風波不管真相如何,其影響都是負面的,但如果廈大一能查明事實、二能在防范性侵犯的制度和文化上先行一步,那無疑是在負面的事件中找到了正面的方向。不僅能為高校開風氣之先,也能有助于提升我們整個社會成熟度。

本報特約評論員 劉白

近日,網(wǎng)友汀洋等舉報廈門大學教授、博導吳春明誘奸女學生的事件仍在發(fā)酵。7月14日,支持吳春明的122名歷史系學生向調(diào)查組領導發(fā)了聯(lián)名信。信中稱贊吳春明“治學嚴謹”、“關心學生生活”、對學生總是“毫無保留地幫助”,稱“‘汀洋’在微博中指控吳老師利用導師之便對眾多女生行不軌之事與事實不符”。(《東方早報》7月21日)

“122名學生發(fā)聯(lián)名信”力挺導師,看起來很強大,但從新聞報道的網(wǎng)絡跟帖可以看出,“聯(lián)名信”不僅沒能將老師從輿論危機中解救出來,反倒引起了眾多網(wǎng)友的反感。

客觀而論,網(wǎng)友的反感情緒中,不乏成見的因素。具體來說,成見大體有兩個來源,一是基于對大學精神的墮落與知識群體道德滑坡的認知而產(chǎn)生的不信任感,二是從不久前復旦學子聯(lián)名信的風波中,人們對“人數(shù)眾多的聯(lián)名信未必代表客觀公正”已經(jīng)有了強烈認知。

不過,即使擯棄了成見的因素,就事論事,“122名學生發(fā)聯(lián)名信”力挺導師這一行為本身,仍有欠妥當、值得質(zhì)疑的地方。

首先,“聯(lián)名信”雖打著“122名學生”的旗號,但是否真能代表這122名學生的自由意愿,頗為可疑。據(jù)報道,這“122名學生”皆是由廈大歷史系歷屆學生組成的QQ群成員,由此也就不難揣測“聯(lián)名信”的產(chǎn)生過程:少數(shù)人發(fā)起,在QQ群里征求意見,選擇代表執(zhí)筆,寫成后再在QQ群里征求意見。“博導誘奸女生”的事件引起輿論關注始于7月10日,廈大作出回應是在7月12日,而“聯(lián)名信”的發(fā)出是在7月14日。很難想象,在如此短的時間里,“聯(lián)名信”能夠充分征求每個學生的意見。退一步說,即便每一個學生都對“聯(lián)名信”的內(nèi)容表示了“同意”,這種“舉手表決”式的認同也不能代表每個個體真實的態(tài)度。

其次,“聯(lián)名信”有裹挾輿論干擾調(diào)查之嫌?!?22名學生”人數(shù)雖眾,但也只是包括了吳春明指導過的研究生(“汀洋”除外)和部分本科生,哪怕這“122名”學生的確都認為老師道德高尚,也不能代表其余人的意見,更不能抵消個別人受害的可能。博導是否“誘奸女生”的真相要靠中立客觀的調(diào)查來還原,要靠令人信服的證據(jù)來說明,并非誰表現(xiàn)得更悲情,誰的嗓門更粗大,誰就手握真理。在校方已對事件展開調(diào)查、尚未給出結論的情況下,寫這樣的“聯(lián)名信”力挺老師清白,無疑是向調(diào)查組施壓,難免令人反感。

對于新聞事件,每個人都有言說的自由,在信息化時代,也不乏言說的渠道,學生若覺老師清白,大可發(fā)出個體的聲音據(jù)理力爭,以“聯(lián)名信”這種集體代言的形式發(fā)聲,看似強大,實則虛弱。無論調(diào)查結果如何,無論真相是什么,這種方式都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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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wǎng)友汀洋等舉報廈門大學教授、博導吳春明誘奸女學生的事件繼續(xù)發(fā)酵。在校方的調(diào)查結果尚未出結果之際,支持吳春明的122名歷史系學生發(fā)了聯(lián)名信,反駁舉報帖,事件似乎就此陷入羅生門。(7月21日廈門網(wǎng))

從@汀洋的舉報第一槍,再到“青春大篷車”的成功補刀,接著被舉報人吳春明被廈大歷史系停職,以及其“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的說法……一切的一切,都朝著道德審判、輿論狂歡的方向發(fā)展,而匯集“名牌大學、教授變禽獸、女大學生、被誘奸、爆床照”等敏感詞匯的新聞,顯然能博得更多的眼球,于是在民眾義憤填膺的罵聲一片中,媒介也接著沸騰起來。

就在人們都認為真相幾近大白、可以“蓋棺定論”,以至于幾乎淡忘的時刻,輿情又出現(xiàn)了急劇的翻轉(zhuǎn)。122名學生的聯(lián)名信,對被舉報人人品的描述、對舉報人栽贓的控訴,對相應情節(jié)的逐條駁斥,將幾乎已沉淀的新聞沖擊回輿論核心圈,原本看似清晰的真相又變得模糊不堪。人聲鼎沸的混雜之中,誘奸還是誣陷,成為了一道羅生門。

在“誘奸的道德淪喪”與“誣陷的欺師滅祖”之間,我們紛紛都選擇追逐眼球的道義快感,于頭腦中虛幻的構思出發(fā)點去占領道德領地的正義高低;在市井的八卦談論與捍衛(wèi)母校的榮譽間,出謀者出謀、劃策者劃策,為抓牢輿論的眼球各顯神通——但惟獨忘記了事件本身應具有的客觀性和真實性。

校紀委及當?shù)丶o委調(diào)查的遲延,無形中增添了輿論觀點雙方猜測的依據(jù):于誘奸觀點方而言,遲延的公示更印證了官方要掩蓋的心理揣測;于誣陷觀點方而言,官方遲延只會讓這場輿論風暴越演越烈,只會讓母校以及被舉報人面臨更多的口誅筆伐。沒有公信力,沒有第三方,沒有公正的披露,顯然只會讓這場爭吵永無停息。

從媒介角度,“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在真相未明之前,不妨消停炒作,減少雙方博取眼球的空間,也以此給調(diào)查更多的時間;于雙方來說,真相只有一個,不在于人數(shù)多寡,而要用證據(jù)來說話。從這個層面來說,非親歷者、未調(diào)查者以及沒有看到證據(jù)的旁觀者,都沒有發(fā)言權,更不能在眼球的支配下,憑臆斷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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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大歷史系教授吳春明被指“誘奸”女學生一事,將廈大推入輿論漩渦。7月14日,廈大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廈大老師們傳言,“從學生在網(wǎng)上發(fā)的第一封信,學校就很緊張,找了吳春明,問他給學生承諾什么沒實現(xiàn)”,然而吳春明“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fā)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7月16日《中國青年報》)

廈大誘奸學生博導被指不知自己睡過幾個女生,在當下的大學,具有極其重要的標本意義。

不知或是真話。學生當中相貌有好有丑,有的睡過,有的摸過,有的捏過,凡是和吳教授曖昧的,或許都上過床,但是未必睡過覺,吳教授研究考古,講究的是求真務實,睡就是睡,摸就是摸,捏就是捏,怎能混為一談?如若不信,問問“有幾人沒有和吳教授睡過”,或許吳教授知道得一清二楚。很多人以為“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是睜眼說瞎話,這是冤枉吳教授了,“誘奸”不算犯罪,只是道德有虧,既然敢承認,吳教授沒必要說假話。

特權繼續(xù)狂歡。相比較“戴套不算強奸”,吳教授的問題太小兒科了,當事人都滿18歲了,一個巴掌拍不響,算哪門子大事呢?吳教授“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或許是真的,猶如古代皇帝不認識自己播種的皇子皇女,大學成了某些教授和權勢人物的后花園,想怎么方便就怎么來。君不見,當年某女為考研成功,性賄賂導師曾轟動一時,可曾有過下文?在特權淫威下,女生為順利拿到畢業(yè)文憑而媚權不過是一脈相傳,特權繼續(xù)在笙歌艷舞。

正義日益不彰。權力不受監(jiān)督,腐敗前腐后繼,大學也是社會的權力場之一,豈能獨善其身?大學丑聞層出不窮,比如人大“招考門”終于曝光,撕下了自主招生的遮羞布。我不奇怪“睡覺門”,我好奇的是,有幾個學生是靠自己清白做人,靠自己努力學習拿到畢業(yè)證的?倘若吳春明不好“同志”這一口,男生或丑女沒有“美女”的天然優(yōu)勢,拿什么來賄賂“有愛好”的老師?比如幫老師拉皮條,或給老師“當蛔蟲”,要不然,怎么畢業(yè)?

懲處隔靴搔癢?想當年,國難當頭,國學大師劉文典的兩個兄弟先后在湘西病故,母親也逝世于故里,失去親人是悲痛的,而無力營葬更讓人痛苦。劉文典發(fā)展到用吸鴉片來麻醉自己。吸食鴉片,擅離職守,斷送了劉文典在清華的前途??慈缃?,副省長等官員的博士論文、碩士論文一個個丑態(tài)百出,后繼有人,相應的學位、導師和大學卻往往毫發(fā)無損,大學喜媚權,我們完全有理由懷疑,懲處吳春明,無它,不過是認認真真走形式而已。

廈門大學向外界發(fā)布聲明:“我校已收到有關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學校在接到舉報材料后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根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展開調(diào)查。調(diào)查期間,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大約10余年前,就知道廈大的校訓是:自強不息,止于至善。廈大這個聲明值得鼓勵,但是與校訓要求相差太遠了吧,難道在等待新一輪丑聞登臺,好快速掩蓋廈大丑聞嗎?

再大的錯誤,劉文典大師沒有放棄學術尊嚴,沒有放棄做人尊嚴,沒有威逼利誘學生,“雨季一過,必然趕回授課,且有下學年愿多教兩小時,以為報塞”,劉大師更多的只是害己而已??纯磪遣В虮Q?,或畢業(yè),獲獎金,等等,手段多樣,誘惑他人,完全不顧學生是否符合保研和畢業(yè)等條件,致教育事業(yè)和社會公平于不顧,其禍害可謂大矣。同樣禍害社會,禍害社會甚少的劉大師被清華毫不猶豫地解聘了,危害社會無窮的吳春明還會繼續(xù)呆在教席上嗎?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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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大歷史系教授吳春明被指“誘奸”女學生一事,將廈大推入輿論漩渦。廈大老師們傳言,“從學生在網(wǎng)上發(fā)的第一封信,學校就很緊張,找了吳春明,問他給學生承諾什么沒實現(xiàn)”,然而吳春明“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fā)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7月16日《中國青年報》)

大學教授利用教學優(yōu)勢誘奸女大學生,這樣的行為不僅極端無恥,更違背了教育工作者最起碼的職業(yè)道德。按理說,當學校知道教師有這種行為時,理當震驚和憤怒。即便是在向教授了解情況,也應該首先是“有沒有”?網(wǎng)上傳聞存在不存在等。但是,廈門校方卻突然詢問當事教授:你給學生承諾什么沒實現(xiàn)?這句問話讓人一頭霧水,這到底是問責還是關心?難道承諾實現(xiàn)不實現(xiàn)和誘奸行為有關系?承諾實現(xiàn)了就不算誘奸?而沒實現(xiàn)是不是學校還想采取補救措施,幫這位教授實現(xiàn)?

從這句問話中更可以聽到一種弦外之音,那就是廈門大學對這位吳春明的德行早已知曉,更清楚其利用承諾誘奸女大學生的不良行為。只不過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已。有些承諾教授有權兌現(xiàn),而有些承諾就需要學校的幫忙和協(xié)助了。因此,校方才會關切的詢問吳春明:你到底對學生承諾了什么沒有實現(xiàn)?這句話的后面似乎還應有責怪:為什么不早早告訴學校?要是早點兌現(xiàn)承諾,一切不就平安無事了。

這話也許是無端猜疑,但是看看廈大一直以來對學生舉報的態(tài)度,卻又讓人不得不懷疑。早在6月中旬,廈大學生“汀洋”在微博上發(fā)布《考古女學生防“叫獸”必讀》,這篇微博雖然在社會上引起不小的轟動,在廈大的師生中也引起了反響,但廈大的官方卻一直顯得風平浪靜,即沒對這篇博文進行關注,更沒有對博文舉報的問題進行調(diào)查核實。而當這次“誘奸門”發(fā)酵開來,廈大又突然關心起教授的承諾來,如果說廈大此前對教授誘奸女學生的事情一無所知,那么這句“關切”的話語不正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但是盡管廈大對吳春明用心良苦,而這位吳春明卻又實在是爛泥糊不上墻。其不僅不知道要兌現(xiàn)什么承諾,甚至連到底誘奸了多少女學生也記不清了。想想也是,教授一門心思都放在和女生上床的事情上,只要答應上床,估計色迷心竅的吳春明什么承諾都會答應,而這些承諾本來也就是上床以后就完事了,現(xiàn)在連和多少女生上床都記不得了,又怎么能記得承諾了什么?這樣的回答真讓廈大校方顏面盡失。真是空負了廈大一番苦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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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特聘教授吳春明被指“誘奸”女學生一事,將廈大推入輿論漩渦。7月10日,一篇名為《對汀洋的聲援—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附床照)》的博文在網(wǎng)上被瘋轉(zhuǎn),帖子中直指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生,甚至用學術經(jīng)費開房,有的女生曾為此割腕自殺。(7月16日,中青在線)

對于廈門大學來說,最近可謂是多事之秋。不久前,廈大會計系副教授謝靈寫給校長朱崇實的一封信在網(wǎng)上熱傳,信中指責學校教工自助食堂常常無菜可吃,而校長出現(xiàn)時服務員馬上端出豐盛菜肴。謝靈副教授認為,這反映了廈大官本位嚴重和對老師人格尊嚴的踐踏。

對于上述兩件事件,校方都有回應。

針對吳春明所涉事件,歷史系教授委員會、系務會聯(lián)席會議協(xié)商表決,決定中止吳春明在歷史系教授委員會履職,直至上級領導部門對其所涉事件作出結論。學校在接到舉報材料后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根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展開調(diào)查;針對謝靈副教授舉報,朱崇實校長回應稱,“舉報信”說法不實,其個人不存在特殊待遇,同時,學校相關學術道德委員會正在就謝靈被舉報存在學術不端等問題進行審慎調(diào)查。

盡管各方說法不一,廈門大學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當然,必須承認,廈大的問題并非個案,它不過是一個病態(tài)的標本,解剖廈大這只“麻雀”,或能發(fā)現(xiàn)高校當下的諸多通?。?/p>

一是高度集權。理論上,現(xiàn)代大學制度是“黨委領導,校長負責,教授治學,民主管理”,可實際上,黨委領導往往被異化為黨委書記領導,校長分工負責,則被曲解為校長一個人說了算。不少大學校長同時擔任學術委員負責人,這很容易形成校長的專權。評論員曹林認為:高校行政化一點不遜官場,校長帝王化、教授民工化、青年教師奴隸化……高校行政化權力格局的弊端顯而易見,極易滋生腐敗。據(jù)查,中國人民大學招就處原處長蔡榮生,在2006年至2013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1000余萬元。

二是學術不端。其主要表現(xiàn)是學術造假、騙取國家科研經(jīng)費。據(jù)報道,山東省對青島大學等4所大學2011年科研經(jīng)費管理等情況審計發(fā)現(xiàn),有22個項目報銷無具體品名和數(shù)量的發(fā)票438張,金額51.54萬元;9個項目報銷虛假業(yè)務內(nèi)容發(fā)票1824張,金額103.05萬元;4個項目報銷虛假簽字單據(jù),套取資金114.78萬元。其中一所高校的兩個課題組,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28.36萬元。廈門大學特聘教授吳春明也承認“和女生開房的發(fā)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

三是師德淪喪。北京某高校知名教授認為,高學歷者的貧窮意味著恥辱和失敗。該教授甚至在微博上宣稱:“當你40歲時,沒有4000萬身價(家)不要來見我,也別說是我學生。”廈大特聘教授吳春明“連睡幾個(女生)都沒搞清楚”。顯然,這是吳春明的托詞。堂堂的廈大特聘教授,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yè)博士生導師,擁有多個頭銜和榮譽,以吳春明的智商,睡過幾個女生難道比他的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yè)研究還要高深?

大學是什么?是崇尚真理,追求真知的地方。一百年前,清末狀元、著名教育家張謇先生在創(chuàng)辦南通高等教育之初提出了“道德優(yōu)美,學術純粹”的辦學理念,這在今天仍不過時。

但是,真正的“道德優(yōu)美學術純粹”并非易事。當下高校的尷尬是:一方面,高校去行政化呼聲日高;另一方面,高校并沒有真正意義上的辦學自主權,連開除一個普通員工都瞻前顧后。再有,高校的舉辦者是誰?高校債務由誰買單?大學校長由誰來選?高校的行政權力與學術權力如何有效分離?高校的專業(yè)設置由誰說了算?上述一系列問題不解決,高校的諸多棘手問題,也將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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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學教師和工作人員手冊里有這么一條規(guī)定:嚴禁教師去“招惹”學生,或者更明白地規(guī)定不準和學生有任何的浪漫或兩性關系。

我也是一位大學教師,對于此類事情多有耳聞。一般此類事件最后的處理結果,大多是大學為了“名聲”,涉事教授受個內(nèi)部處分接著做教授,受害者得到一些維穩(wěn)的安慰與補償,私了。所以,看到吳教授的這則新聞、丑聞,新倒不覺得,丑卻一如既往。

近來此類事件頻發(fā),這方面的制度建設也迫在眉睫。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美國大學就建立了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臺灣也于2005年前發(fā)布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他們的一些做法和經(jīng)驗值得我們借鑒。

首先,我們要明白此類事件出現(xiàn)的根源。美國大學教師和工作人員手冊里有這么一條規(guī)定:嚴禁教師去“招惹”學生,或者更明白地規(guī)定不準和學生有任何的浪漫或兩性關系。這個規(guī)定產(chǎn)生于上世紀八十年代女權主義理論以及性騷擾教育在校園的普及。女權主義理論強調(diào)關注任何不平等的關系中的權力的作用,校園內(nèi)一個常見的不平等的關系就是師生之間的戀情關系。在學校里,毫無疑問,教師擁有權力,學生是弱勢群體。在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不平等關系中,有權力的一方就可能會濫用權力,對沒有權勢的一方進行性威脅或性壓迫。所以,為了保護弱勢者的利益,美國大學從八十年代起紛紛制定規(guī)則,禁止師生戀,杜絕任何濫用權力的可能。

如何杜絕呢?教授是成年人,有喜歡學生的權利,只是這種喜歡不能涉及權力,必須符合如下條件:一、不能是自己上課班級里的學生;二、不能擔任她的學習顧問(輔導員);三、不能擔任她的論文導師;四、不能擔任她的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五、如果她是本系學生,雖然上述條件都滿足,但如果你是系主任,或者任何有權力的領導,你還是不能追求。

其次,要保護弱者,對涉事教授嚴肅處理。據(jù)報道,吳春明教授被“汀洋”網(wǎng)絡舉報后,四散謠言污蔑汀洋為“神經(jīng)病”,以此狡詐抵賴,混淆視聽。面對這種情況,如何處理?按照美國的做法,不管什么原因,不管是不是學生要利用老師等,只要是師生戀或兩性關系存在,只要這樣的事情被公開,學校懲罰的不是學生,而是老師,因為老師在體制上比學生有權力。如何處罰?等待涉事教授的是停聘或解聘。

面對此類事件的頻發(fā),不能僅僅是對涉事教授通報批評、內(nèi)部處分或者停止招生資格這么不痛不癢地處理,而是要加強相關制度建設,把教師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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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年來爭議纏身的廈門大學不幸再次進入“丑聞季”。去年會計系副教授謝靈爆料前副校長包養(yǎng)女生、有些領導教授經(jīng)常出沒色情場所,上周網(wǎng)爆謝靈炮轟校長朱崇實享受就餐特權,近日又有廈大女生發(fā)帖揭露歷史系特聘教授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生,一系列丑聞不斷沖擊公眾神經(jīng)。

盡管廈大很扎眼,但其“道”不孤。多年來,學術界里教授抄襲、買春、貪賄、猥褻、誘奸,甚至成為間諜出賣國家機密,不斷刷新師德敗壞甚至違法亂紀的底線。至于學霸學閥專橫跋扈,把持榮譽頒授、課題申請、經(jīng)費分配、職稱晉升等,黨同伐異,壓榨研究生,欺壓青年學者等現(xiàn)象,早已見怪不怪。

多年來社會批評不斷,高校收緊管理,有關部門更是出臺旨在提升師德、規(guī)范學術的管理規(guī)定若干,但為什么始終效果不彰,學術腐敗、倫理失范每況愈下?當然不能說社會監(jiān)督?jīng)]有用,或者國家加強管理沒有用,但這些不是治本之策。在我國,學術腐敗、師德敗壞,甚至違法亂紀滋生蔓延,關鍵原因為學術共同體的失范。

學術共同體不同于一般的社區(qū)群體和社會組織,而是有著共同價值、共同信念和共同規(guī)范的社會群體。他們共同的價值和信念,應該是致力于為人類進行知識創(chuàng)新與思想探索,并通過人才培養(yǎng)實現(xiàn)學術的薪火相傳。這是高度專業(yè)化的事業(yè),有其獨特的規(guī)律,因此必須遵行相應的規(guī)范,實現(xiàn)學術自治。當然,學術共同體與學術自治并不意味著學術界就是法外之地。比如報道稱吳春明以課題經(jīng)費開房,誘奸猥褻女生,已涉嫌觸犯國家法律,司法機關當然應介入調(diào)查。

國外成功的高等教育和學術研究多實行學術共同體的自治。論文評判、榮譽評定有同行評議,職稱晉升、重大決策有教授會議,學術失范、師德敗壞等等,都有相應的專門調(diào)查機制和委員會,從而實現(xiàn)高深學術研究與校務民主治理的結合。

但高度行政化的現(xiàn)實,卻破壞了我國學術共同體的構建。行政權力而非專業(yè)學術、領導決定而非同行評議、長官意志而非民主協(xié)商在資源分配、職稱晉升和重大校務中起主導作用,導致權力邏輯與利益角逐統(tǒng)攝了一切。學術行政化和官僚化,還在我國高校和研究機構形成了扭曲的生態(tài)鏈。領導手握資源和權力,高高在上,處于頂端;而學生由于畢業(yè)證、學位證受制于人,處于底端。教師和科研人員則處于中端,學術權力過小而行政權力過大。學術權力過小,使得學術創(chuàng)造所必需的自主空間受限,不得不在經(jīng)費和職稱上仰人鼻息;而行政權力過大,則又使得本應傳道、授業(yè)、解惑的教師中,有些人將對人才的培養(yǎng)扭曲為對學生未來前程命運的掌控。于是,有人淪為犬儒,有人師德墮落。

明人呂坤曾云,“變民風易,變士風難;變士風易,變仕風難。仕風變,天下治矣”。大學在我國古代,被視為國家養(yǎng)士之地,不僅培養(yǎng)人才,更重視養(yǎng)成知識分子的道德風骨;在現(xiàn)代社會,大學更是知識創(chuàng)新的重鎮(zhèn)、思想探索的高地。說大學與一國命脈息息相關,絕非妄語。因此,固持世道人心,大學與有責焉;而療救大學之弊,更是刻不容緩。

支振鋒(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環(huán)球法律評論》雜志副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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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炎炎在夏日,廈門大學無疑是多事之秋。先是女教授炮轟校長就餐特權,校長隔空回應。校長話音未落,博文《對汀洋的聲援——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再次把廈大推到風口浪尖。該博文“青春大篷車”是受害者之一,她出面指證,博導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生。面對洶涌的民意,廈門大學馬上“切割責任”,回應稱中止吳春明博導資格并成立專門工作組,“對師德師風問題零容忍,發(fā)現(xiàn)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絕不姑息”。一時間,“廈大博導涉嫌誘奸女生”成為各大門戶網(wǎng)站的熱點新聞。13日,在新浪網(wǎng),該新聞的點擊率超過世界杯,名列當日新聞排行榜的前十位。

“博導”、“女大學生”和“誘奸”等詞匯,與情色聯(lián)系在起,非常吸引眼球,引起網(wǎng)民大量吐槽。一些網(wǎng)民口誅筆伐時將此事娛樂化,把矛頭對準勇敢地站出來指控的受害女生?!吧n蠅不盯無縫的蛋”、“一個巴掌拍不響”、”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狗咬狗一嘴毛”、“半推半就投懷送抱”和“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等批評聲,遍布各大網(wǎng)站新聞和微博的跟帖,在出面指證的受傷女生傷口上撒了一把鹽。

在筆者看來,第一,受害女生只是教育體制培養(yǎng)出的“乖乖女”。從小學、中學到大學,我們的教育從來都是將學生培養(yǎng)成“乖乖女”,凡事都要聽老師的,奉老師話如圣旨。雖然女大學生是成年人,有一定的認知能力,但是學生畢竟和社會接觸少,分辨能力有限,加上對導師的崇拜,沒有了反抗、質(zhì)疑的能力和精神,遇到事情只會唯唯諾諾地承受。一些人面獸心的教師,利用女學生對老師的尊重和敬仰,借“推薦發(fā)表論文或保研、發(fā)放補貼”等恩惠行不義之舉,得手后還得意洋洋地稱,“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

第二,受害女生選擇屈從是無奈?!八械目脊艑W生都面臨著發(fā)表文章、畢業(yè)找工作或保研保博的問題,這些問題就成為了考古女生們的死穴。而淫獸教師就盯準了考古女生的這些個弱點,以指導論文為由,制造二人獨處機會,伺機上下其手,如果不從,十年寒窗就可能付之東流。目前嚴竣的就業(yè)形勢,更讓985院校畢業(yè)證顯示出巨大的誘惑,多少名企的敲門磚靠的就是這個。我們不要過多地斥責這些受害女生,不要再用“在學位面前,再矜持的學霸也會脫褲子”的言語相加。

第三,受害女生需要正義的支持。正如“青春大篷車”所說,“廈大考古專業(yè),成了吳春明私人財產(chǎn),更成為他發(fā)泄淫欲的場所”,“將傳道授業(yè)解惑這些應盡的義務,演變成一場場赤裸裸的交易”?!拔页惺苤鴣碜缘赖潞妥陨砹贾木薮髩毫?,為自己走上了歧路而深深悔恨”,但“我不愿再看到有女生重蹈我覆轍”,“不愿看到再有女生因為此事割腕輕生受到傷害”,“讓我們看到正義的力量。這樣我們會變得更加勇敢,也許還會有更多受害者能夠站出來控訴淫獸的累累惡行”。如果我們站在娛樂化的角度,不分青紅皂白各打五十大板,真像將被埋沒,更多的“吳春明們”將更加肆無豈憚,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受害學生的軟弱將制造更多的受害者。

第四,應查明事實真相保護更多的女大學生。盡管有專家稱,從法律上講,誘奸并不是一個法律用語,是一個民間用語。那么對于實施引誘的一方來說,并不構成犯罪。這是法律的漏洞,也給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打法律上的擦邊球?qū)嵤┱T奸行為,而利用特定權力誘導威逼已經(jīng)構成違背意愿的犯罪了,性敲詐威逼即構成敲詐罪與強奸罪。這就需要重新對誘奸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定位定性,以最大程度地保護女性的人權不受侵犯。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類似這樣的事件不只是師德問題,還涉及到是否屬于犯罪,“如果只停留在學校自查自糾的層面,仍然處于行政、學術、司法不分的情況下,這無形中就縱容了部分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絕對不能輕描淡寫地定性為師風師德問題”。

“青春大篷車”,在揭發(fā)和反抗的道路上,你不孤單!

王德華(環(huán)球網(wǎng)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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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大諸事件,幾乎都是通過社會公共網(wǎng)絡發(fā)帖,將內(nèi)部問題曝光。這么做,究竟是因為當事人刻意抹黑母校,還是因為一些本該在內(nèi)部舉報、調(diào)查中解決的問題被忽略、壓制,一拖再拖的結果?】

不知為什么,廈門大學近兩年時不時就會有風月案發(fā)、家丑外露。

從一位女教授忘年戀引發(fā)的糾葛紛爭、前副校長因婚外情被妻子潑硫酸,到不久前的女教授謝靈炮轟現(xiàn)任校長朱崇實“在教師食堂就餐享特權”、校長則以女教授“學術不端”回擊事件,再到最近這兩天,有廈大女生發(fā)帖揭露該校歷史系教授吳春明誘奸多名女學生。

僅以常識計,在我們的社會環(huán)境中,若非出于憤怒與痛恨,很少會有受害女生不惜現(xiàn)身說法,主動站出來公布證據(jù),揭發(fā)導師的性侵與騷擾行為。廈門大學在事件曝光后,第一時間宣布中止吳的研究生導師資格,根據(jù)舉報材料展開調(diào)查。這樣迅速而鮮明的表態(tài)反應,也顯示該教授丑聞斷非空穴來風。然而,即便這位“特聘教授”真如學生網(wǎng)帖中指控的那樣,是“將誘騙女生當成畢生事業(yè)”的衣冠淫獸,也與之前曝光的一些中小學教師猥褻誘奸學生不同,更多是道德敗壞而難以法條定罪。

一所知名高校,不是在學術與育人上取得傲人成就,而是時時因風月、家丑進入大眾視線,本身大概就算得上一種丑聞,會讓學校斯文掃地、聲名受損,說不定還會變成更直接的利益損害。因此,高校遇到像師生學術不端、無良教授潛規(guī)則女學生之類事情,第一個反應通常都是捂蓋子、低調(diào)處理,強調(diào)內(nèi)外有別,家丑不外揚。

廈門大學為什么會有一系列家丑的外揚?在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這個學校有幾個愛找茬、希望將是非曲直爭個明白的學生或老師。這樣的人,很容易被當成影響學校美好聲名的“罪人”。批評校長享受就餐特權的謝靈和率先指責教授淫行的女博士生“汀洋”,就都掛有“心理陰暗”“神經(jīng)病”的標簽。

“神經(jīng)病”們檢舉、批評校內(nèi)人物,原本該走內(nèi)部程序。但廈大諸事件,幾乎都是通過社會公共網(wǎng)絡發(fā)帖,將內(nèi)部問題曝光。這么做,究竟是因為當事人刻意抹黑母校,還是因為“內(nèi)外有別”的原則,讓一些本該在內(nèi)部舉報、調(diào)查中解決的問題被忽略、壓制,一拖再拖的結果?

以校長就餐特權和教授誘奸事件為例。若謝靈未說謊,其寫信是在一年之前,所談也算不上大問題,如果校長能以平和坦誠心態(tài)列舉事實、做好溝通,恐怕不至于在一年后又被人張貼至外網(wǎng)。吳某的行徑,按發(fā)帖者所言,已持續(xù)多年、關涉眾多女生,恐怕也早有形跡表露,若能及早正視、整肅,或許就能于不動聲色間趕走禽獸、只存衣冠,而不致任由學校聲名與教師隊伍整體被個別敗類所累。

“風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瀾之間?!苯┠陙?,國內(nèi)知名高校都在花大力氣打造“世界一流”和“百年老店”,強調(diào)大學精神、文化傳承。然而,師德師風、校園文化與大學精神的塑造,靠拉標語、喊口號沒多大用處,一味刪帖、封堵“神經(jīng)病”更可能造就危險的堰塞湖?!皟?nèi)外有別”的習慣思維下,如果忽略了大學該有的價值追求,缺少認真的內(nèi)部檢點與管理,則家丑必多,外揚難免。

但愿,廈大的“風月”有邊,更為其他大學之鑒。

《京華時報》特約評論員 姜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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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一篇稱廈大教師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博文在網(wǎng)上瘋轉(zhuǎn)。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考古專業(yè)博導吳春明被指長期猥褻誘奸多名女學生,甚至有女學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歷史系迅速作出回應要求校方給說法。7月12日上午,廈門大學就廈大教授被指誘奸多名女生發(fā)表聲明,表示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7月13日《海峽導報》)

博導、誘奸、女大學生……這些詞語放在一起,自然會輕易挑動起網(wǎng)友的好奇心,更何況,這事兒還是發(fā)生在正因為教授pk校長而備受關注的廈門大學,大家想不圍觀都難。

雖然廈大的反應很快,態(tài)度也很誠懇,但“中止吳春明的導師資格,進行調(diào)查”的表態(tài)顯然難以滿足網(wǎng)友們迫不及待的心情。博導誘奸多名女學生是不是真的?究竟有多少女生成為犧牲品?這些女生通過這樣的“交易”得到了什么,現(xiàn)在何處?這些問題很自然地就會被提出來,不過,大家若在一個個充盈著緋色的問題中獲得巨大的滿足感,這一事件也會變成一場輿論的桃色狂歡。那樣的結果,恐怕是要背離圍觀的本意。

其實,我們更應該關注的是高校之中師德的淪喪與學生權益保護的尷尬。在現(xiàn)行的高校教育模式下,教授在學生畢業(yè)、保研等方面掌握著過大的權力,但這些權力卻缺乏有力的監(jiān)督制約。也正因為如此,在這一事件中,公眾真正應該考慮的不是深挖背后的細節(jié),而是進行深刻的制度反思,如何給教授們手中的權力拴上韁繩以時刻提醒莫越過師德底線,如何讓學生有足夠的力量去對抗“叫獸”的不良企圖,如何才能推進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落地生根以建立更加合理平等的大學師生關系,這才是最關鍵的問題。

如果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滿足獵奇心理和窺私欲上,卻忽視了更深層次的制度反思與構建,像這樣的桃色新聞將不會是最后一次,而與此相伴的,則是高校與學術之間的漸行漸遠,以及公眾對于師德缺失的擔憂日甚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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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由廈大女生所發(fā)的揭露廈大歷史系博導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博文在網(wǎng)上瘋轉(zhuǎn),文章披露該教師以指導論文或保研保博為名,成功誘奸多名女生,并曝光多張該教師床照。昨日,廈門大學就此發(fā)表聲明,稱已中止吳春明的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7月13日《京華時報》)

廈大進入多事之秋——校長“一個人的食堂”還沒過去,“防獸必讀”又牽出了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教授誘奸事件。但正如爆料女生所言,此事非針對整個學校,而是申討當事人惡行。

東窗事發(fā)的固然是吳教授一人,但,誘人失范的又豈止是一個學校的學術與道德生態(tài)?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化為三層追問:第一,如果吳教授不是在廈大、而執(zhí)教于其他高校,情況會有所變化嗎?第二,廈大名聲不差、治校能力也非斯文掃地的層級,吳教授尚且能翻雨覆云,其他高校呢?第三,即便整個中國高校只有一個吳教授,那么,令其驕奢淫逸的制度土壤難道僅存在廈大?

法理而言,或許誘奸只是道德詞匯,并不構成犯罪,但事件中有待證實的幾個細節(jié),尤令人浮想聯(lián)翩:譬如博主“青春大篷車”在文中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jīng)費開房一事;又譬如據(jù)稱吳教授在事后,多以畢業(yè)工作保研保博為名,或利誘或威逼,且被利誘威逼成功者大有人在,游戲規(guī)則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各取所需”。于是問題就來了——堂堂科研經(jīng)費,竟然可以李代桃僵地拿來“開房”,這中間的曲徑通幽只是傳說而已?一個博導,在決定學生學術科研生涯上的“能量”如此巨大而不受約制,這是不是等于賦予了他(她)無限大的合法傷害權?

有人說,博導誘奸事件不比“小學校長帶女生開房”,都是成年人,一個巴掌拍不響。這話自然有一定道理,但于一個法治社會而言,總不能指望打造貞節(jié)牌坊來捍衛(wèi)女生的權益與自由。博導誘奸事件雖然是“一個人”的問題,但它背后卻折射出“一群制度”的潛在兇險。說得更明白一點,它是制度問題在道德層面的惡性爆發(fā):一者,從科技部部長萬鋼對科研經(jīng)費“惡性問題”連說兩個“憤怒”,并表示“痛心”和“錯愕”,再到廣東科技系統(tǒng)多名高管落馬……科研經(jīng)費成唐僧肉、教授腐敗不輸官員的事實,需要欲說還羞嗎?

二者,一個教授竟然可以執(zhí)掌一群女學生的前途與命運,這種高度集權又缺乏監(jiān)管的學術機制,本身就包藏禍心。說到底,還是學術行政化的積弊——這既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教授治校,更沒有對等的學生自治機構來平衡膨脹的行政權力,結果,學生自然要淪為刀俎上的魚肉。那么,假設教授好的不是色、而是錢,“買賣自由、各取所需”,真相還會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嗎?

這兩年,六所高校公布“大學憲章”了,自授文憑的南科大也獲得國際認可了……但整個高校改革的一攬子規(guī)劃,依然“在路上”。大學女生權益不能靠“防獸必讀”來保護,中國高校的治理格局與質(zhì)量,也不能總寄托在教授的德行操守上。吳教授的真相固然需要徹查,更須明確的是,一切訴諸于體制的變革,才是真正逆轉(zhuǎn)權益失衡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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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6月18日開始,由網(wǎng)友“汀洋”撰寫的廈大《考古女學生防“獸”必讀》一文開始在網(wǎng)上流傳,一石激起千層浪。7月10日,一篇名為《對汀洋的聲援——控訴廈門大學淫獸教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附床照)》的博文在網(wǎng)上瘋轉(zhuǎn),點名控訴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文中還披露了吳春明以學術經(jīng)費開房,以及其常去的幽會地點,并隨文附了吳春明在酒店裸露上身的酣睡床照。

師生之間產(chǎn)生戀情在當下并不少見,如果雙方出于真誠情感則無可厚非,但如果一個老師利用身份優(yōu)勢對學生強制、脅迫并進行猥褻、性侵,這顯然逾越了社會公認的倫理底線,甚至已經(jīng)涉嫌違法犯罪。

身體權是每個人的法定權利,而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名譽權尤受法律保護,我國刑法規(guī)定著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對之專項保護,以行為、言語等方式的任何一種對女性進行性侵犯的行為都將觸及此罪,即使顯著輕微,也將受到治安處罰。如果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fā)生性行為的還將涉嫌強奸罪。

也正因此,連日來,這兩篇帶有“桃色新聞”意味的網(wǎng)帖,吸盡各方眼球,也引爆公眾義憤,更將這名教授和其所在校系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須指出,雖然網(wǎng)貼描述詳盡,并且“有圖”,但是真相還并未完全浮出水面,即使相關指控在客觀上是可能真實的,此時此刻,我們還須對事件認定保持一份謹慎,對憤怒保持一份克制。

7月12日,廈大校方發(fā)表聲明表示“已經(jīng)成立專門工作組,根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展開調(diào)查。調(diào)查期間,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蔽覀冊谄谕7娇陀^、全面、公正、透明地展開調(diào)查的同時,也須認識到,該事件雖然起于“桃色新聞”,但并不能止于“桃色”。

這不僅涉及這名教授是否存在性侵類違法犯罪,還涉及他是否私用學術經(jīng)費,從而構成貪污類犯罪的問題,是否存在濫用學術影響力以謀私利問題。同時,如果這些問題都存在的話,那么學校自身在師資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漏洞,為“叫獸”以權謀私、以權謀色大開方便之門,也值得深究??梢姡撌录芊竦贸鲎顬榭陀^的結論,僅靠校方調(diào)查還遠遠不夠,當?shù)鼐胶徒逃鞴懿块T也須早些介入,增加調(diào)查力度,并讓公眾感受到公信。

事實上,該教授已經(jīng)不是第一次受到相關舉報,一位不愿具名的廈門大學教授告訴記者,這件事情由來已久,自己之前就多次收到對吳春明猥褻誘奸學生行為的舉報。但被侵害的學生大多敢怒不敢言,最終事情都沒有處理結果。

可見,在引爆輿論關注之前,校方對受害學生的保護并不充分,也使得事態(tài)不斷升級。而在該事件已經(jīng)成為公共事件的語境下,無論是在調(diào)查程序上還是處理結果上,各方都須尊重并維護包括受害女生在內(nèi)所有廈大學生的切身權益。

我們既不能因一個可能的害群之馬,而對整個學校拙名化;更不能對相關學生進行惡意揣測,甚至人肉搜索。調(diào)查方也應對涉事女生個人信息予以嚴格保護。尤其是如果根據(jù)調(diào)查結果,這名教授最終受到了應有懲罰,除個別主動權色交易者,也應對其他無辜學生妥善安置。在嚴查、嚴懲“叫獸”的同時,讓學生們的權益得到最大維護,使她們所受到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這是你我在內(nèi)的所有人的應有道義。

舒銳(北京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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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教授猥褻誘奸女生案,校方已經(jīng)啟動調(diào)查,當事教授已被中止導師資格。但一個問題還需要深入思考,究竟怎樣保護女生的權利,讓她們不再受到傷害?

假如此事最后的定性就是“誘奸”,那么,這名教授最多只能被行政和黨紀問責,即開除公職、黨籍,并不能追究法律責任。可是,這名教授是利用導師職權所進行的“誘奸”,這就不僅僅是誘騙女性那么簡單,很有可能是其用職權威逼利誘,而受害的女生本人并不情愿(如果情愿,為何有女生在事后割腕自殺?),但事后礙于面子(考慮到家人)和自己的前途(能否順利畢業(yè)、拿到學位、以及今后的事業(yè)發(fā)展、家庭生活),不敢報案,這從性質(zhì)上應屬于強奸案,但卻被視為“誘奸”,于是加害者只違紀不違法,逍遙法外。

所以,不能簡單就把這一事件的性質(zhì)定性為誘奸,而應該由司法機關深入調(diào)查,還原真相——在“誘奸”女生過程中,這名教師有否脅迫、恐嚇,是否違背女生意愿,在事后,是否威脅不得報案?雖然個中關系很復雜,但從保護女生的權利出發(fā),必須調(diào)查清楚。另外,對于發(fā)生在師生之間的這種“誘奸”,我國的法律是否存在空白,也值得檢討。一些輿論呼吁女生增強權利保護意識,加強自我保護,這當然很重要,但如果遇到禽獸教授,利用各種手段要挾,處于弱勢的女生,恐難逃出魔掌。

如何保護女生,完善法律,對當事教授進行嚴懲,只是一方面,更需要從制度上加以防患。我國大學目前至少缺乏兩個基本制度。

一是禁止師生戀制度。在國外大學,從利益回避出發(fā),是禁止師生戀的,一旦師生戀被發(fā)現(xiàn),教師將離職。這一制度的好處在于,明確告訴所有師生,師生的關系界限在何處??晌覈鴧s沒有這樣的制度,有的老師,甚至就用職權威逼利誘學生發(fā)生、保持關系。

二是學生自治制度。在現(xiàn)代大學中,學生自治是和學術自治、教授治校同樣重要的內(nèi)容,一方面,通過學生自治,學生可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另一方面,通過學生自治,可以有效維護學生的權利,避免學生在校方、教授面前處于弱勢。正是由于有學生自治,學生們并不會覺得自己在學校中處于弱勢,而可以大膽地維權,對教授的逾越教師倫理的行為大膽地說不。

以上兩個制度,從根本上說,就是約束行政權、教育權、學術權,同時保障學生受教育權利的制度。當前,我國大學對辦學權、行政權、教育權、學術權、受教育權,并沒有明晰的界定,在目前的大學管理體系中,行政權處于最高的地位,受教育權處于最弱勢的地位,就這樣,學生的權利被漠視,以人為本成為空話和笑柄。

在每次大學丑聞曝光之后,輿論都會以“師德敗壞”一語蔽之,但這解決不了問題,大學的問題不能指望提高師德來解決。必須建立現(xiàn)代大學制度,這需要大學完善大學章程,明確政府、學校、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權責關系,建立平等的學校、教師、學生關系,防止在大學里產(chǎn)生行政特權和學術特權,以及教育和學術成為行政特權和學術特權謀求私利的工具。這才能真正尊重受教育者,才能保障每一名學生的權利。

熊丙奇(上海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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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吳春明被指猥褻誘奸女學生的證據(jù)被捅到網(wǎng)上。廈門大學通過官方微博回應:稱已成立專門工作組展開調(diào)查。調(diào)查期間,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見7月13日《東方早報》)

如果調(diào)查屬實,大學教授“以教謀色”的后果是十分嚴重的。污染了學風、敗壞了社會風氣、讓中國高等教育蒙羞且不說,對女生的傷害也是極大的。比如吳春明獸行似乎是長期存在的,所傷害的女生似乎不在少數(shù),多數(shù)女生事后只敢怒不敢言;比如深陷其中的女生因為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精神恍惚,有的甚至割腕自殺。

從前有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之說,不僅從學術導引上,而且也從師生倫理上對師德進行了形象注解。不論是男生還是女生,不論是未成年少女幼女還是成年女性,都是人生父母養(yǎng)的。人家把孩子送到學校來,學校和教師就有義務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我覺得有必要讓高校包括各類學校的管理者和教師們推人及己、設身處地地進行換位思考,基于此,重提“師徒如父子”的倫理規(guī)范,也未必是多此一舉。

回到教授誘奸女生的事情上來,作為一種事后的補救措施,就是要真正做到嚴肅查處。嚴肅處理應該到什么地步?如果教授誘奸女生中涉及到違法犯罪的行為,比如有強奸的細節(jié)、有挪用學術公款的細節(jié),就當以法繩之。即便只是違反師德、違反校紀校規(guī),也不能因為是道德、紀律方面的事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情形表明,過去一些高校對此類事件,喜歡以“桃色新聞”視之,樂于以“掩丑遮惡”的態(tài)度對待之?,F(xiàn)在看來,恰恰是這種所謂的“理性選擇”害了高校的校風,也縱容了個別教師的“獸行”,甚至于反過頭來,也給高校教師帶來了妖魔化的傷害——君不見流行的“叫獸”稱謂乎?

□ 采桑子(武漢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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