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自殺未遂變“故意殺人”
隨后,法院受理這起特殊的殺人案,還特意請心理咨詢師介入,幫助何莉緩解抑郁。
心理咨詢師介入后發(fā)現(xiàn),何莉攜女跳海是因其性格內(nèi)向自尊心強,又缺乏社會支持系統(tǒng),抑郁情緒累積,在某個特定情景系統(tǒng)中,集中爆發(fā)的沖動行為,建議何莉在接受法律懲戒的同時接受系列的心理輔導。
經(jīng)過審理,負責本案一審的法官認為,何莉無視他人生命權(quán)利,攜女跳海自殺,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不過,由于小女孩沒死,何莉的犯罪行為未造成損害后果,屬于犯罪未遂,依法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另外,何莉也得到了家人的諒解。因此,法院決定對何莉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判處她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律師說法 攜女跳海自殺為何輕判?
福建天衡律師事務所劉蓓律師:何莉攜女跳海自殺是極不負責、不道德的違法犯罪行為,此舉無疑觸犯了刑法,構(gòu)成了故意殺人罪(未遂)。幸好,何莉及其女兒最終都被救起。本案客觀上何莉未造成其女兒死亡的結(jié)果,屬于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結(jié)合考慮何莉是一時沖動,并真心悔過,據(jù)此法院判處她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合法且合乎情理。
本案犯罪背景特殊、何莉主觀惡意小、沒有社會危害性,法院選擇從輕判決是合適的。
從社會角度看待本案,何莉是一名生活的弱者,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名受害者。這場人倫悲劇發(fā)生后,無論是其家人還是社會都應該理性地對待,給其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還小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何莉的丈夫和婆婆作為其家人,在諒解何莉的同時,也應反思自己的行為。在家庭生活中,各方應多溝通并相互包容,理性處理家庭矛盾。社會也應該重視此類案件,建立起解決婚姻家庭糾紛、對“思想上的懦者,精神上的弱者”提供保障的有效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悲劇再次發(fā)生。
專家說法 HOLD住情緒尊重生命
集美大學心理咨詢中心副主任林贊歌: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是一起負性情緒自我處理不當?shù)谋瘎?,發(fā)人深省。何莉遇到了生活中不順心的事情,孩子生病、與婆婆吵架、丈夫不理解等等,這些都是人生中經(jīng)常會遇到的事,一般的處理是科學認知冷靜分析,積極應對,將它化解,而何莉卻只關注生活的消極面,并不斷放大它,以及不斷體驗生活中不順利的事情帶給她的負面情緒,覺得自己人生很不幸,活得沒有意義,導致最終做出非理性的極端選擇。
任何事情發(fā)生后,其實都擁有眾多的處理問題的方法途徑,如傾訴、宣泄、轉(zhuǎn)移、提升等等,而何莉沒有想辦法去正確處理自己面臨的事情,一下子將處理推向極端化,也就是在眾多的方式中選擇最不合適的方式,體現(xiàn)了處理情緒和問題的脆弱與無能。
此外,帶著孩子去跳海,表面上是為了孩子不可憐,其實還是從自己的主觀出發(fā),只顧自己的感受,是一種自私行為,沒有顧及孩子生命的尊嚴和他人的感受。
遇到事情時科學處理好自己的情緒,是每個人人生的一項基本功。HOLD住自己的情緒,就是要科學認知所發(fā)生的事情,積極處理。心聲 “我想自殺,以死來解脫所有的苦難。聽到女兒在叫媽媽,我淚流滿面,我死后女兒沒人照顧,長大后也是受苦,我死了也不放心,我愛我的女兒,就讓孩子和我一起去吧?!?“當我后來在醫(yī)院里看到康復后的女兒時,我終于松了一口氣,女兒還活著,我為自己的愚蠢而后悔,我想打自己的耳光!” “我不是故意的,我愛我的孩子,我真的非常后悔,對不起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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