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撫養(yǎng)權歸屬如何利益最大化?
■ 梁朝暉 很多夫妻在涉及離婚時,為孩子歸誰的問題,很長時間無解。有的人想要孩子,但覺得對方給的撫養(yǎng)費太低,會反復交涉;有的人不想要孩子,也不愿意給撫養(yǎng)費,對方自然不答應;還有的雙方都要孩子,誰也不肯放棄。 雖然,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但我看到有的夫妻對孩子的歸屬,做了一些靈活的變更后,雙方都比較認可,也保障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撫養(yǎng)權歸屬一方,但日常與另一方生活。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擁有撫養(yǎng)權的一方經濟條件非常好,但工作較忙,無法照顧孩子;而另一方比較清閑,平時就負責照顧孩子的日常起居。這樣的安排,既不讓孩子的生活狀態(tài)發(fā)生較大的變化,也會保證孩子的經濟水準不降低。 此外,我還建議,孩子歸屬父親更好。父親的角色很有意思,天天和孩子在一起,才會有感情,也肯給孩子花錢。否則,看不見,感情會淡,經濟上也會斤斤計較。母親則不同,不管孩子歸屬誰,對孩子的感情都不變,錢上也會傾注全力。 (作者系知名心理咨詢師,婚姻家庭指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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