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萬“小金庫”為何僅1萬人被追責?
www.fjnet.cn?2012-01-19 07:09?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劉建華表示,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一個臨時協(xié)調機構將宣布撤銷。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國納入治理范圍110多萬個單位共發(fā)現(xiàn)“小金庫”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有10429人被追究責任。(1月18日《京華時報》) 撤銷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只能說“小金庫”專項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就此高枕無憂,從此一勞永逸,恐怕還為尚早。只要滋生“小金庫”的土壤一天沒有徹底鏟除,“小金庫”就難以走出“割韭菜”的怪圈。因此,將“小金庫”治理轉向制度化、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不但是現(xiàn)實需要,更是治本之策。 而要做到這一點,關鍵的是建立起事先防范的有效機制,其中最為重要的是要拓寬發(fā)現(xiàn)“小金庫”的渠道和途徑。“小金庫”對于所在單位的干部職工而言,具有“普惠”性質——或多或少都可以從中分到“一杯羹”。以這次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的案例來看,6萬多個“小金庫”涉及金額達300多億,參與瓜分的更是達到數(shù)百萬人。從現(xiàn)實情況看,明知拿“小金庫”的錢是違法違規(guī),但從各級領導到普通職工都三緘其口,包得嚴嚴實實的,客觀上也使腐敗的膿包越長越大,往往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才被發(fā)現(xiàn)。 2006年,日本岐阜縣政府爆出高達17億日元的“小金庫”丑聞。案發(fā)后,該縣有1600名公務員受到減薪,3415人被訓誡或處分。這個數(shù)字,相當于全縣57%的職員受到了處分,可謂是暴發(fā)了一場公務員隊伍的“大地震”。這場“大地震”之后,“小金庫”在日本各地再難尋蹤跡。反觀我國,受“法不責眾”觀念的影響,處理的往往只是少數(shù)幾個領導和財務人員。從這次全國集中整治“小金庫”公布的數(shù)據(jù)看,參與瓜分的有數(shù)百萬人,最后受到處理的不過1萬多人,不到總人數(shù)的1%。這樣做的結果,不論從法律上、政策上還是從思想上、觀念上,都難以遏制人們“不拿白不拿”的行為定勢,治理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也大打折扣。 日本大面積處罰與“小金庫”沾邊和得利的人員,很值得我們研究和借鑒。試想,如果拿了“小金庫”的錢,不但裝不進自個腰包,反而有升職受阻、減薪處分、巨額罰款等著自己,誰還敢拿這個“定時炸彈”?不想拿、不敢拿的人多了,“小金庫”得以生存的空間必將大大壓縮,難以藏身,查處起來相對就容易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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