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超載”豁免于“罰”的前提
www.fjnet.cn?2012-10-29 17:08? 吳 江?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治理公交車超載確實“無可辯駁”。但是在擁擠的城市交通狀況下,不能超載的公交,必將意味著要對乘客進行拒載,而最終為公交“超載”埋單的,其實不是別人,正是廣大百姓。從這個意義上說,對于公交“超載”的豁免,似乎也情有可原。 不過,無論對于公交“超載”是否進行實質(zhì)上的治理,毋庸置疑的是,公交“超載”已然暴露出公共交通資源的不足與掣肘。即便是暫時出于公眾利益,豁免“超載”罰則,并不意味著普遍的超載現(xiàn)象可以因“法不責眾”而長期持續(xù)下去。對于公共交通運力的不足,以及因此而造成的“超載”現(xiàn)象,作為責任方的公共交通部門理應(yīng)給公眾一個說法,并給出相應(yīng)的整改時間表。這是“公交車超載”豁免于“罰”的前提。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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