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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案件很特殊舉證責任可降低
jianaisc.com?2011-04-28 15:51? ?來源:中國婦女報
我來說兩句
最終,法院判定男方給女方1萬元損害賠償金,二人解除婚姻關系。
“這起案件比較特殊?!蓖跹罅终f,調研中發(fā)現(xiàn),因為相隔的時間較長,無法舉證,主張曾遭受過男方家庭暴力的很多案件根本沒有證據。有的案件則是證據不充分,通常只有幾張被打傷的照片,不具有明顯的指向性,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舉證責任可適當降低
有一種觀點認為,家庭暴力的證據認定標準很高,導致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無法得到法院的保護。
“家庭暴力作為一類侵權糾紛,證據標準并沒有比其他侵權行為高,問題在于家庭暴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秉S海濤法官解釋,家庭暴力通常發(fā)生在家庭內部,在一個比較封閉、隱蔽的環(huán)境下被社會公眾所知的機會很少;家庭暴力有一定的突然性、突發(fā)性,對行為實施的過程、結果保全相應的證據存在困難;包括家庭暴力受害者在內的社會公眾,法律意識、證據保全意識比較欠缺。因此,很多家庭暴力的事實很難得到法院認定,賠償?shù)恼埱笠簿秃茈y得到法院支持。
“在現(xiàn)有的法律條件下,舉證充分的意義尤其重要,女性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蓖跹罅终f,當自身的權利受到傷害時,要積極收集相關證據,勇敢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證人證言、被打傷的照片、施暴者的保證書、門診病歷、派出所出警記錄、居委會出面調解制止的情況說明等都可以作為證據,關鍵是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增強證據的指向性,即能夠說明施暴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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