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家庭和親密伴侶暴力 咨詢委員會認為,婦女在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都必須受到保護,法律必須保證這種保護。很少有國家明確承認所有類型的暴力,特別是心理和經濟暴力。應建立專門的機構,由受過訓練的人員接待和支持暴力受害者。 在巴西,2006年8月第11.340號《瑪麗亞·達·彭哈法》,承認所有形式的暴力(身體暴力、心理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暴力),并規(guī)定對家庭暴力行為實施刑事制裁。它為受害者規(guī)定了保護令,不管她們是否結婚。該法要求擴大由婦女管理的警察局,并在非專業(yè)警察中擴大反家暴力量。法律同樣授權法官命令被推定的暴力行為人遠離婦女的住所,除其他保護措施外,還規(guī)定不得與她或她的家人聯(lián)系。 向暴力受害者提供帶薪休假和津貼 法律必須規(guī)定對受害者的支持和照顧,以便能夠確保遭受暴力的婦女重新融入經濟和社會生活。在這方面,咨詢委員會審議了國際勞工組織《暴力和騷擾公約》中提議的條款。咨詢委員會支持通過該公約,作為結束工作場所騷擾的積極步驟。 新西蘭2018年《家庭暴力受害者保護法》規(guī)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享受10天帶薪暴力假期。據(jù)報道,這項特殊假期的申請人無需對供職單位提供“被家暴”的相關證明。如有必要,他們還可以向單位申請“工作保護”——如變更工作地點和辦公聯(lián)系方式。 此外,加拿大的幾個省頒布了將家庭暴力定義為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問題的法律,因此要求雇主制定政策,并就家庭暴力對工作場所的影響進行培訓。 在意大利,這項法律規(guī)定,受暴力侵害的婦女最多可享受三個月的帶薪休假。 自2004年以來,西班牙女性主義運動一直在大力動員,爭取專門用于婦女權利和有效執(zhí)行2004年法律的預算,包括用于培訓專門法庭的法官。 據(jù)報道,2017年7月,西班牙一項為期5年、總金額達10億歐元(約合人民幣78.7億元)的反性別暴力方案獲得通過。該方案將為受害者提供6個月的無條件失業(yè)津貼,以幫助其開始新的生活。該方案賦予尚未提起刑事訴訟的婦女受害者地位,以幫助她們獲得保護和協(xié)助。 今年4月,西班牙平等部部門會議通過的一項協(xié)議規(guī)定,遭受性別暴力的女性可以在社會服務機構申請一份證明自己遭受性別暴力的文件,無須投訴舉報,也能獲得社會援助和社會福利。 正如2014年西班牙簽署的《歐洲理事會防止和反對針對婦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公約》(簡稱《伊斯坦布爾公約》)所規(guī)定,為遭性別暴力的女性提供服務,不應取決于她們是否有采取法律行動的意思,也不取決于她們是否有指證任何施暴者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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